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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双华第一次见到信王李墨,是在侯府的后院。
那一日秋高气爽,微风将树梢上的黄叶尖儿吹的直打转,她从祖母房里拿了一摞绣样回去,身边没有丫鬟跟着,绣样有些大,只得自己小心翼翼抱着,下巴压得低低,视线往旁边绕,小心去辩着前方的路。
侯府里不少人见到她这副窘迫模样,却各个假装没看到,低头做自己的事。
谁叫她是最不受夫人待见的三小姐呢。
顾双华走到靠近角门的地方,将绣样放下,用衣袖擦了擦汗,突然瞪大了眼,看见一只靴子从天而降。
那是一只皂色靴子,金线绣着十分精细的浮云图案,一看就是贵重东西,顾双华歪头想了想,抬头往上一瞧,就正好就瞧见了信王。
他姿态悠哉地坐在围墙上,身子斜靠在沿着墙根长成的一棵杏树上,只着白袜的一只脚高跷着,自叶片中投下的细碎阳光打在他脸上,更衬得他唇红齿白,一双桃花眼往下淡淡一瞥,就能将人给吸进去似的。
顾双华被他身后流泻出的光亮刺得眯了眯眼,奇怪的是,这人眉眼骨相都称得上一个美字,长在他身上却不显得阴柔,反而多了几分恣意风流。
以往她觉得哥哥的长相已经是顶好,可与这人比起来,两人明明气质迥异,样貌却是难分伯仲。
这时,她听见那人开口道:“喂,你能帮本王下去吗?”
顾双华抬头一本正经地问:“那你是怎么上去的?”
信王觉得这小姑娘有些意思,换了个姿势,手托在腮边道:“我到你们府里做客,大门走腻了,想试试翻墙,谁知这院墙太高,下不来了”
这么荒诞的事,竟被他说的理所当然,仿佛吃饭忘了拿筷子一样寻常轻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