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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朝夫是邓子豪的法律顾问。
对,你没看错,混混出身的邓子豪,有专门的法律顾问。
惊不惊喜?
意不意外?
讽不讽刺?
老实说,一开始的时候,豪哥请这个法律顾问,真的只是好玩的,潮流嘛!
没看到电影电视里那些牛逼哄哄的香港黑帮老大,一个个都人模狗样的,俨然大老板,而大老板的标配,就是法律顾问。
那些香港大老板,一旦和警方发生接触,立马就有一个西装革履,戴金丝眼镜的中年男子出现在警察面前,牛逼拉轰地递给警察一张名片,自称某某大律师,是某某先生的法律顾问之类,然后所有这些麻烦事,就都由这位大律师去和警方交涉了。
简直拉轰得不要不要的。
邓大老板觉得这个配置相当之酷,当即就决定给自己也配个法律顾问,哪怕啥都不做,光给自己当个跟班也是好的。
逼格高啊!
一开始,邓子豪真的就是这么个想法,一点没指望这啥法律顾问能起什么作用。
要知道,平安不是香港。
在香港,一个大律师能办很多事,在国内嘛,律师也就是说着好听罢了,他在警察面前,法官面前说的话,绝对没有豪哥自己说的话管用。
这平安市的警察和法官,有一个算一个,最起码百分之九十以上要给豪哥面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