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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同学很快地就适应了。
这些都是她以前的同学,张明丽坐的跟她同排,隔了两桌,还有一块儿分到这个班的三个同学,并不同排,教室里坐着七十号人,挤得乌鸦乌鸦,满眼望去全是一张张青春逼人的脸。
补课就补四门主课,早上四节课,下午三节课,几个老师轮着上课,初三的教材还没到,带的都是老书,林校的书就是她姐用过的书,跟她用过的八成新书不一样,她姐的书密密麻麻地记着重点,得益于她的记忆力,眼睛一扫过,慢慢地默念一遍,不止把书上的内容都记住了,就连她姐所记下的重点都记住了。
她心想,这真是比复制粘贴还要容易些,而且一丝不漏。
记住归记住,真理解,其实也有点难度,记住不等于理解,本来就是半桶子水,再上好多年没有面对过这些题目,还真的是有点儿吃力,这一点也让她明白记忆力除了死记硬背的东西之外,别的毫无用处。
这个认知等于是泼了她一盆冷水。
不过,她并不气馁,本来就要打算好好念书,用这毫无瑕疵的记忆力结合书本还有老师的讲解,学得会快些——想一步吃成个大胖子总归是不行,路得一步一步的走,她即使有着想要吞下这个世界的渴望,也不得不接受自己只是个微尘的现实。
蚂蚁撼动不了大象。
她比蚂蚁还微小。
认清这个现实后,她有点蔫,下课时间就趴在桌上一动都不想动,更没有想跟新同桌沟通的欲/望,嗯,跟以前一样,新同桌还是那位结巴的同学,据说是小时候得病留下的后遗症。
她两眼茫然地看着前面,没有焦距,直到前面男同学转过头来,猛然间从脑袋里蹦出一段小小的记忆来,王抗抗,初中后就去英国了,住在新城小区——这年头能去得了英国的人,家里条件肯定挺好。
王抗抗是语文科代表,英语跟语文挺好。
林校跟他不太熟,也就记得好像是张明丽说他去英国了,当时她还好羡慕来着,不由得打量起王抗抗来,瘦个子,穿着竖条纹短袖衬衫,长得挺精神,鼻梁上架着副眼镜,斯斯文文,并不是特别突出的样子。
她是外貌协会,很快地就收回视线,习惯性地翻了翻白眼,年少时的回忆瞬间就涌入脑袋里,比起重点班里稍微齐整些的少年们,普通班里着实有好几个长得帅帅的男生,就连低一年级的女生们都爱往他们那里看——
这年头刚好流行喇叭裤,而且是特别大的那种,全是从旧货市场买来的修身西装,掐得个个男生的腰都细,西裤无一不是大喇叭,走起路来仿佛都掀起风,擦得锃亮的皮鞋,简直能叫年少女生们看花了眼。
她也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