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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小猪吸了下口水:“吃。”
闻桂扶着他下了车,因为有外人在,姜乐忱不好意思再让闻桂背了,只让他扶着自己,一蹦一蹦地挪进去。
他们进店时,老板放下手里的抹布,迎上来,歉意地说:“猪脚没了,最后两只被客人定了。”
闻桂说:“就是我定的。”
老板一听,立刻招呼他们坐下。
店面不大,但收拾得干干净净,桌上地下都没有一点脏污,斑驳的旧墙上悬挂着许多张老照片。竖店很多餐厅都会悬挂照片,密密麻麻全是大明星合影,姜乐忱原以为这些照片也是,但他逐一看去,发现照片上的人都很陌生。他还以为是他不认识的演员(毕竟竖店演员多到比路边的流浪动物都多),可是他再仔细瞧瞧下面的介绍文字,发现和他想象的截然不同。
【欣姐与邻居李爷爷合影,李爷爷坚持每周吃两次猪脚面,已经坚持了二十三年。】
【欣姐与学生小胖合影,小胖每次考到一百分,妈妈都会带他来吃猪脚面。】
【欣姐与新婚夫妻合影,新娘在附近工作,每次下晚班后都来吃猪脚面,一次在店里拼桌时,与丈夫相识。】
【欣姐与阿黄合影,每日卖剩的食材会喂给巷口的阿黄,阿黄知恩图报,多次吓退醉汉。】
姜乐忱的视线在店里扫了一圈,果然在一张桌子下,看到一只正四仰八叉睡觉的土狗。
姜乐忱对这家店太好奇了,他问闻桂:“你从哪里知道这家店的?”
闻桂指了指新婚夫妻的合影:“这个新郎现在是一名摄影师,这些照片都是他拍的,我有一次和他合作时,听他提起过这家店。”
他知道姜乐忱喜欢吃美食,更喜欢听这些日常琐碎的小故事,所以趁着这次有机会,他特地带着姜乐忱来品尝。
猪蹄都是提前煨好的,一只清炖,一只酱焖,味道虽然不同,但相同点是软烂入味,完全不用切,只需要用筷子轻轻一扒拉,表皮就松松软软地摊开,夹起一筷子送入嘴里,一抿即化,毫无一般猪蹄的油腻。
面是现下的清汤面,出锅后只用最基础的香葱做点缀,小青菜刚刚断生,再点一两滴芝麻油,配上猪蹄就是非常美味的一顿夜宵了。
姜乐忱快乐地吃着猪蹄,都要忘了自己脚上的伤了。
小店已经快打烊了,除了他们以外,店里只有一桌客人,老板欣姐动作麻利地收拾着卫生,也不催他们。
他们就在这慢悠悠的环境下,一边吃东西,一边谈天说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