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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这俩人的想法,洪森肯定会想办法抽冷子先逃跑再说其他,因为自己这方人数占绝对优势,而且人人有枪,乱枪扫射,高不高手都得撂倒,这跟身手高不高没关系。
既然洪森是高手,那肯定知道这个道理,否则早死了。而且洪森是误闯进来的,没有必须死拼的理由,所以最合理的选择就是先跑掉,然后再图其他。
那么很好,这厂房没窗户,守住大门,守住几个制高点,然后拉横扫,谁也跑不掉,露面就是靶子,几十把霰弹枪手枪的连射,除非是拿瓢泼弹雨当洗澡的主,否则肯定得载那。
两人都是老油条,眼神一对上,没什么商量,就知道该怎么办,由于这次的事情重大,双方带来的手下也都是好手,也不会拖后腿。
说实在的,前面被洪森直接悲摧的几个也并不差,否则也不会被带出来,只不过是太倒霉而已,同他们的老大一样,都没想到一点——碰上妖孽了。
“放鞭炮,掩盖枪声。”
乌老大吩咐了一声,代表战斗开始,虽然这里是工厂,零星的枪声不太会引人注意,可对付这样的高手,基本上不可能几枪解决,没点掩饰难道真当警察吃干饭的。
这边都开始搜索了,那洪森干嘛呢?
答案是蹲在一个机床空洞下面,研究那把顺来的五四手枪来着,崩溃吧?轻重机枪米尼岗都能耍,手枪没玩过,因为罗德那家伙不喜欢短家伙。
不过原理总是差不多的,洪森也不是机械白痴,赶鸭子上架的研究了分把钟,也知道怎么整了,表演十秒拆枪装枪不行,但用用没问题,长吐出一口气,搞定。
忽然间,噼里啪啦的鞭炮声燃起,洪森当时就是一惊,乌老大开头说的话,洪森可是没有忘记——等放鞭炮庆祝的时候再说——再说什么?鬼都知道,由此再联想下,现在为什么放鞭炮就一目了然了。
鞭炮,二踢脚,雷麻子,乱七八糟的爆竹声,差不多废掉了洪森的听力,这对洪森来说可是雪上加霜,一旦有了爆竹声的掩护,对方就可以肆意开枪,那么,人数就是一个绕不开的死结。
“该死的,怎么办?”洪森急眼了,这么多的人,找出自己不是分分钟的事情,自己可没有变异人的皮肤防御力,那么多长枪短炮,躲过一发躲不过第二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