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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森用力深呼吸,强迫自己镇定下来,一旦渡过了开始的犹疑和冲动,新兵就会开始适应战场,日常的训练越充分,那么适应的速度就越快,新兵就会慢慢变成老兵。
怎么说也是个经历过生死的人,渡过适应期,冷静就回归了头脑,了下左手的五四式手枪,没子弹了,现在就是个废物,不过,当暗器还是可以的,虽然我没有了枪支,但我的体质能压倒所有人。
是的,继力量之后,洪森又认清了体质超越常人两倍多是什么概念,乌老大几个人近距离直击也没造成什么致命伤害,有人肉盾牌的缘故,但肌肉皮肤的韧性也不是说笑的,普通人挨上这几下肯定跪了。
洪森感觉,如果距离拉开到十四五米,就算没有遮挡,乌老大手里的猎枪,恐怕也对自己没有致命威胁了,顶多轻伤,拉开二十米,自己可以站着跟他们对轰。
也就是说,只要有枪,自己绝对占优势…………好吧,这是扯淡,有枪没子弹,等于废物,洪森手上的五四,撇撇嘴暗想。
等等,子弹,子个屁的弹啊,洪森忽然想到什么,兴奋起来了。
他了个熊的,手枪能砸人,那满地的垃圾废料就不行?以自己的腕力,还要个屁的子弹啊。
洪森眼睛亮了,现在就自己手上准头如何了,抬头,空气中透着昏黄的氤氲,那盏白炙灯还在啊,不知是没想到,还是因为黑暗不利于战斗,居然留存到了现在,厉害啊,不过现在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