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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胜已经是朕的了,美人儿你再是惹人怜爱,也还是认命一边儿去吧!
皇帝看看随口应了一声,连马也没下,也没多招呼林海一声的王子胜,心里的小人为林海惋叹三大声,又忍不住叉腰笑。
探花之才卫d之貌又如何?还不是抵不过朕一截儿手腕!
——王子胜一直在看皇帝的手腕,戴着两人青丝织就的手链儿的那一只。
——林海中探花时先帝元后嫡子皆在,偏巧那时候正从北疆回京述职的燕王殿下晒得原本就不甚白的脸色画上月牙儿直接可以日审阴、夜审阳,喝起上好的老君眉又和牛饮没甚差别,东宫小宴上头吃蹄膀那是直接上手拿着啃的……如此这般,正可惜没个年纪相当的女儿妹妹好招婿的皇后太子两人少不得念叨几句,话里将林海作为对照组提了两回,燕王的记忆力又好得很,又还特特往大朝会上去看一回子稀罕。虽林海当时太青嫩幼稚太精致女相,不符合燕王殿下的审美观,也就没怎么记住,但这人名这话儿是念念不忘的。
燕王熬成了陛下,也还记得呢!
好在陛下总还是陛下,先帝看儿子的眼光不敢说十分好,总算不至于太离谱,这人在心里得意一回也就罢了,也没折腾出什么特特燃香与他嫡母嫡兄炫耀一下的荒唐事儿来。
不过是在城门不远的官道上——不很偏也不算太中间的位置——当着来来往往官绅平民男女牲口们,拉着王子胜的手来了一出依依不舍罢了。
王子胜不爱露面,也就是办族学看祭田那时候出来略走过一回,金陵认识他的人不多,又是一大早的,这赶早儿进出城的人不识泰山也是寻常,皇帝更是真龙当面无人识,因此人只当他们是挚友诀别,皇帝又只是将王子胜的手拉得紧,脸色却算不上夸张,多数人不过看两眼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