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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馆,是S市一家综合性的夜总会,一楼是观看表演的大厅和酒吧,二楼是舞厅,都很热闹,很多有点钱的市民和白领们也都会来,而三楼四楼是不对外开放的,另外有楼梯口直通到上面,没有金卡不准入内。
宋小琛在一楼的酒吧兼表演大厅做服务生卖啤酒,做了一个星期,领班说他干的不错,四楼顶级贵宾的楼层有个服务生家里有事辞职了,就把他调到四楼去了。
为了跟踪冯刚,他真是费尽心机,总算打听到冯刚常来的地方就是这里四楼一个包间,能被调到四楼宋小琛觉得一星期的苦干总算没白费,把挣的钱买了窃听设备,照常工作。
作为一个狗仔,一个容貌出色的狗仔,其实是很吃亏的,所以他在化妆上是用尽了功夫。
如果他想平庸起来,你就会看到眼前是一个眼角嘴角和眉毛都平平,甚至有点儿耷拉的年轻人,还留着几乎把眉毛遮住的齐刘海,至于他那个微微高挺的鼻子,他用比脸上擦的还暗淡的粉底擦上去,现在那个英俊的混血儿变成了一个不算丑,放在平民里顶多算有一点点帅气,脸色有点泛着微微病态黄色的普通帅哥。
就这相貌,是个服务员都比他好,宋小琛之所以被领班看好,其实是因为嘴甜腿勤快,酒卖的多。
红馆这个夜总会跟一些只接待富豪的会所不同,很多平民也来,只是喝点酒看看表演或者跳跳舞而已,所以比那些顶级会所显得不那么招摇,大概冯刚也是不想招摇,才找了这么个地方。
现在宋小琛在四楼已经干了三天,见过冯刚两次,也送过一次酒,不过只要他们服务生一进去,里面就会停止交谈,宋小琛什么也听不到。
可他还是凭着狗仔的技能在打扫包厢的时候给偷偷装了个窃听器,现在看来那个窃听器还没被人发现。
昨天晚上冯刚大概是和什么人谈生意,那个声音有那么点耳熟,可是好像离的太远,听不清楚。
不过冯刚的声音却很清楚,那是个不算光彩的生意,可是冯刚缺钱,那个人似乎有意出资相助,但是两个人没谈拢,说是下次再约时间谈。
宋小琛其实对于生意场上的事不是很懂,他自己的能力也有限,知道就算是跟踪窃听出什么□□,也不大有可能扳倒冯刚。
张奇不过是个当红的小明星而已,他都没能力和他背后的势力斗,何况这个吃人不吐骨头的冯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