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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当世不知道自己跑了多久又睡了多久。迷蒙中,他只觉左臂上一股钻心的疼。
耳朵听到身畔窸窸窣窣的脚步声、以及时起时落的叹气声。他想睁眼看看周遭情形,那一对眼皮儿却直似有千斤沉,丝毫不动。
“我的手臂。”左臂上又泛起一阵生疼,苦得他忍不住呢喃起来。
“当哥儿,当哥儿!”
一个兴奋又略显青稚的声音传入他耳,这声音甚是熟悉。但脑中一团混沌,琢磨了半天愣是没想起此者为谁。
而后,又是昏昏沉沉,不省人事,左右发生了什么,赵当世根本无从得知。直到一个石破天惊的声音忽然炸响——
“大小曹又来啦!”
几乎是条件反射的,赵当世猛然开眼,弹身坐起。头一个出现在他眼界里的却是一张肮脏不堪的面庞。
“当哥儿,当哥儿!你醒了!”那张脸上浮现出一种极为快乐的表情。赵当世看得分明,除却泥灰外,那被土灰附着的面庞上还混杂着大量的血渍。原本美好的笑容,出现在这样一张污黑扭曲、甚至还带着一口暗黄龅牙的丑脸上,和谐感顿时荡然无存。
眼前的人叫王来兴,与自个儿一个屯出身,打小就是自己的跟屁虫,今年实岁不过十六。
王来兴的出现使得赵当世脑海中冗杂的记忆瞬时间连成一线。他用力眨巴眨巴眼睛,强振精神,出声问道:“来哥儿,嘛呢?”
王来兴还未及回答,身边一个汉子飞跃而过,不意间擦到他肩头,径直将又瘦又小的来哥儿带倒在地。
“狗日的剐怂,贼你妈!”王来兴狼狈地爬起身,狠狠骂道。怒眼看去,那人却不知已经跑到了哪里。
一句骂人话出口,赵当世便想起自己自己眼下的窘困处境。这地儿名唤金岭川,地处陕西商州。就在不久前,自己跟着营中千户官在不远处的五峪埋伏官军,说是埋伏,结果稀里糊涂打了一仗,反倒大败,连夜逃至此处,昏厥方醒,连口水都没喝上,官军似乎又撵上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