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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竟也在营地主导了一年多的时间,对于律法董成军并不陌生。尽管秦炆稍占上风,这并不影响他的思考。
“我听到一个对你很不利的消息,秦炆。”董成军放下笔,目光紧盯着他,“原巴斯德幸存者营地的药商苏时江,因为你下的狠手,现在还躺在医院里。这也是你贿赂罗断生的直接原因。就这件事,我需要一个合理的解释。”
“所以,你是打算把这件事里营地的责任推得一干二净是吗?”秦炆似笑非笑地看着董成军,后者露出一个不置可否的表情:“正面回答我,秦炆。这是质问,不时询问。”
“如果我拒绝呢?”
“那么,你必须接受惩罚。”董成军神情严肃道,“贿赂的事可以不做计较,故意伤人的事你逃不了。”
这一点依旧可以用国家与个人的关系来作比喻。尽管没有加入某国,但进入该国领地就必须遵守该国律法。营地之外秦炆是杀是伤,董成军管不着。营地之内,秦炆就必须对自己的行为负责。
话说回来,所谓“我的地盘我做主”,在巴斯德幸存者营地,律法由董成军制定,其本人拥有对律法的最高解释权。
换言之,秦炆只要承认自己有罪,怎么处罚由董成军说了算。
对于这一点,秦炆心知肚明。董成军不好糊弄,自己也不是待宰羔羊。想逼迫自己认罪,先拿出证据来,证明苏时江的伤是自己动手造成的。
秦炆死死咬定苏时江的伤与自己无关,董成军可以找到一二三四五六七个人证,哪怕是找到一个连的人证证明秦炆在说谎,也必须同时找到物证才能真正吃死秦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