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法医手记之证词(出书版) 第1节 (第4/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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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恕摆摆手,意思是不碍事,直接介绍案情:“是房东报的案。遇害人是一名女游客,住宿登记的姓名是李丽,已经证实是假名字。她随身携带的背包里有钱包、手机、驾驶证、身份证等物,显示她的真名叫孙宝宝,二十七岁,家庭地址是楚原市铁西区富城街道万花小区,已经通知当地派出所尽快和她家人取得联系。我们没有搬动尸体,从外表特征看,像是锐器伤致死。据房东说,孙宝宝昨天下午五点多住进来,没有人陪伴,他发现尸体时房间没上锁,门虚掩着,门锁完好。”
尸检结果显示,死者身长171厘米。穿浅灰色碎花睡衣,浅灰色内裤,未戴胸罩,赤足。尸斑位于尸体背侧未受压处,指压褪色。
头面部:蓄长发,头皮未见损伤,头皮下未扪及血肿,未见骨折。
颈项部:皮下及颈阔肌等部位未见出血等改变。舌骨及甲状软骨未见骨折。
躯干部:腹部黏附有大量血迹,并有向腹部右侧流淌的血痕。腹部脐上1.5厘米处检见两条长度分别为2.0厘米和2.1厘米的皮肤创口,腹部脐下1厘米处检见一长2.3厘米的皮肤创口。三处皮肤创口均深达腹腔,创缘整齐、创壁光滑,创腔内无组织间桥。
四肢部:两手黏附有大量血迹。皮肤未见损伤,四肢未见骨折。
外阴部:未检见损伤痕迹,无液体残留。
尸检结论是死者系锐器刺腹致死,脐部周围有三个创口,均为致命伤。
现场未检见指纹、掌印等痕迹,也未发现凶器,却在地面上发现一排奇特的血脚印。说它奇特,是因为这是一排赤足足印,从床边一直延伸到门口。足印大而宽,一望即知不是被害人的足迹,而是属于一名高大强壮的男子。
既然房东作证说被害人只身入住,那么这排脚印很有可能是凶手留下来的,有很高证物价值。
在司法鉴定中,足印是一门复杂而重要的分支。虽然近年来犯罪分子的作案手段不断提高,越来越具有隐蔽性,在现场留下清晰足印的案件越来越少,但是足迹学仍在刑侦领域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凶手在命案现场留下赤足足印,一般来说有两种可能:一是凶手来自云贵两省的某些地区,仍保留着赤足行走的习俗,这种情况自我从警到现在仅遇到过一次;二是凶手与被害人关系密切,命案发生前两人相处得轻松随意,所以才会脱掉鞋袜,这种情形在夫妻或情侣之间的激情杀人案中较常见。
留在孙宝宝命案现场的这排血脚印,长度和宽度都较平常人稍大,根据公式计算,其主人的身高在180厘米到185厘米之间,体重在90公斤到100公斤之间。足印的乳突纹线较粗,花纹大,间隔宽,足弓扁平,右脚第三和第四根脚趾间有鸡眼。大脚趾呈三角形的蛇头状,各趾形态呈前尖后扁,趾节变平,三趾和四趾向小趾方向倾斜,脚掌前缘凹凸不平,脚弓印痕较宽,脚跟皱扁、板结,没有弹性,符合中老年人的足迹特征。
如果这排血脚印是凶手留下来的,那么他应该是一名身高体胖、五十到七十岁之间的男子。
我分别提取了尸身、床单、足印上的血迹,然后取出静电薄膜,附在足印上,用静电发生仪轻触其表面,几分钟后拿开静电薄膜,一枚清晰的血脚印已附着其上。
我依次提取了全部脚印,整理结束后才向沈恕详细汇报了验尸结果和足迹分析结果。
沈恕略加思索后,命人清理现场,又对可欣说:“咱们到房东的房间去看看。”
一名孤身女游客死在农家院旅馆里,房门没有破损,也没有撬压痕迹,任谁都难免怀疑到房东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