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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珩一的手很好看,十指冷白修长,如细竹骨节分明,本来是该不染纤尘的手,此时沾上阳春水,反而有一股别样韵味。
岑眠盯着他的手,从厨房到了井边,料理那一堆死鱼。
死鱼腥臭,他的手指像是薄荷般清凉,把寻常家务事,也做得优雅斯文。
“他这次怎么没要砍鱼的钱了。”
程珩一收拾鱼的时候,岑眠站在一边闲聊问。
“可能是因为白天的事情,觉得抱歉了吧。”
张疯子不去管村里人怎么看他,但却怕程珩一跟他生气。
岑眠抿了抿唇,想起刚才张疯子走路时,一跛一跛的。
白天她推张疯子的时候,情急之下,用了狠劲,张疯子摔得不轻,裤子还磨破了。
岑眠忽然愧疚起来。
“我看他腿好像受伤了,要不要给他送点药……”
程珩一看了岑眠两秒,女孩的目光澄澈,眉间有淡淡忧虑,和其他人看待张疯子时,或害怕或嘲笑的态度不同,美好而天真。
程珩一放下收拾到一半的鱼,“走吧。”
他去了房间拿上药。
沈平山知道了,翻出一条没穿过的新裤子,叫他们一起送过去。
“你记得叫他穿上试试,要是不合身,找梁婶改改再给他。不然让他穿出去,跑着跑着裤子掉了,那就丢脸啦。”
沈平山想到那个画面,笑起来,他把张疯子当成什么都不懂的稚儿。
自从张疯子的父母去世以后,张疯子在沈平山这里,便成了永远需要照顾的小辈,替他去了的父母照顾着。
张疯子的家住在白溪塘口的位置,一栋二层小楼,与张疯子邋里邋遢的形象不同,小楼被打理的很干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