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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渴了啊?”刘彻舀半勺汤,轻轻吹几下慢慢送到他嘴边,不放心地说:“先抿一点试试烫不烫。”
掌柜的和跑堂的相视一眼,很意外带着儿子来酒肆的膏粱子弟竟是好父亲。
神棍见状险些被酒呛着,他居然这么疼爱孩子。
汤水喝完,刘据没感到撑,指着蛋羹。刘彻舀三勺,小孩吃饱了。
神棍看到小孩推开勺子,他恋恋不舍的放下酒杯问刘彻:“公子怎么不喝?”停顿一下,满脸羞愧,“这些酒菜反倒是便宜了我。”
刘彻微微摇头:“先生不嫌简陋就好。”
神棍看向他,这就完了。
“那我就不叨扰了?”神棍试探地问。
刘彻抬手:“先生且慢。”
神棍眼珠微动,他就说吗,一句富贵就能叫此人眉开眼笑,怎么可能轻易放他离去。
“公子有何指教?”
刘彻几年前受过骗,且被骗的厉害,一度成了臣民茶余饭后的谈资。他想再试试一二:“先生想必也看出我儿过于乖巧。我想知道他生来如此,还是因为年幼?”
父子二人身侧有两个人身后有四人,这种情况神棍还敢往前凑,除了因为他懂点皮毛,其次便是他擅察言观色,又能说会道。
刘彻身上的黑色长袍乍一看平平无奇,细看上面很多暗纹,腰间又有美玉,可见其家大业大。这样的人家绝不希望子嗣木讷乖巧。
神棍又见刘彻二十七八岁的样子,寻常人家孩子都会打酱油了,他的还在怀里抱着,显然子嗣艰难。神棍为何这般笃定,盖因当父亲的能亲自喂儿子,又希望他福禄寿齐全。如果已有顶门立户的长子,他不会有这么多奢望——幼子出类拔萃,多年以后势必兄弟阋墙。
神棍方才又见小孩抓玉佩,可见不是个木讷的。至于是不是真乖,今日糊弄过去,以后谁还认识谁。
“公子多虑了。小公子不是乖巧而是懂事。小公子天生富贵,他日必是国之栋梁。”
刘彻微微睁大眼睛。
春望和小黄门不由得看向神棍,神棍眉头动一下,又被他蒙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