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在旅途9 (第4/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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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罗马美学思想家朗吉弩斯的《论崇高》里有这样一段文字:“天之生人,不是要我们做卑鄙下流的动物,它带我们到生活中来,到包罗万象的宇宙中来,要我们做造化万物的观光者,所以它一开始便在我们心灵中植下一种热情——对一切伟大的、比我们更神圣的事物的渴望。”
是的,渴望——它会让人一边布衣陋食,挣扎生存,一边怀着超现实的心情行走街头,如同行走在高亮悠远的云端。这种渴望造就了一个又一个的布衣英雄。他们十分平凡,走在人群中毫光不现,却在数十年的风尘中磨砺出熠熠闪光的灵魂,正如才子唐伯虎的一首诗:“一上一上又一上,一上上到高山上。举头红日白云起,四海五湖皆一望。”即使生活在战争年代里,四处是流弹炮火,随时可能身首异处,他居然有心情在扣眼别上一朵红玫瑰?这朵玫瑰,是灵魂凝聚的光焰,是对生活至死不渝的热爱!
为你的生活献上一朵玫瑰
文/陈蔚文
一直,我都认为自己活得相当不精彩,或者,准确点说,一直是个无足轻重的配角!从小学到大学,我当的最大的官是劳动委员,还是因为此项工作需要晚归半个小时,无人愿干才轮到我的。犹记得那时的我拎着抹布(或手持扫帚)走在渐黑的夜色里,心里居然还泛着小小得意!
我的美丽同桌,我的聪慧妹妹,仿佛都比我强。还有轻而易举就把我打败的情敌——她肌肤胜雪,言笑自若,用披肩发与长裙不到10分钟就把我爱了139天的那个清俊男人俘虏,为此,我经历了23岁以来最刻骨铭心的痛苦失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