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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就直接导致了,他们俩人到斯坦福的时候,已经是下午三点半了。
林易本来算得好好的,打扮成学生模样去上庄城的课,然后顺理成章地搭上话,以他的三寸不烂之舌,只要搭上了话,还怕庄城不答应?
但现在,看看时间庄教授的课已经过去大半了,他现在进去也太没诚意了。
“研……研究员?”何群小心翼翼地开口。
“你去找酒店。”怪谁?怪自己想躲懒呗,林易深吸一口气,忍住自己想要骂娘的冲动,咋办,硬着头皮上呗。
打发何群离开,他抓了抓自己的头发,快步向庄城上课的教室走去。
等他到教室门口的时候,离下课还有十五分钟,从教室后门可以清晰地看到讲台上那个修长清俊的身影。
还是那副金丝边眼镜,但庄城此时脸上的皮肤是白皙而饱满的,微卷的短发,因为家里遗传的少白头,使他黑色的发丝中夹着几簇白色的,配上那那身书卷气看起来竟格外和谐。
林易觉得自己的心跳有点快,心底还有那么一丝丝心虚,就好像真的是迟到的学生见到了老师一般。
冷静冷静,这是庄城,你还看过他尿尿呢,怕啥,上!
这样自我打气着,林易蹑手蹑脚地从后门溜进了教室。
庄城是个很认真的人,他的每一堂课都是精心准备的,对每一位学生也都十分负责,具体表现为,他能叫得出选修他课的每一位学生。
因此林易虽然已经很小心了,但庄城还是第一时间发现了他。
或许是其他学院来蹭课的学生,庄城这样想着,低头看了一下手上的表,转身继续讲课。
林易长长舒了一口气,这算是安全过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