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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知道高茁的厉害,她惹不起他,只得乖乖闭嘴。
一时走不了,身侧陆予骞来者不拒,一杯接一杯喝的畅饮,她的肩膀继续忍受着一蹭又一撞的折磨。
作者有话要说: 又木有发现,这些男人们一个塞一个的可恶,除了唐晔,他们都欺负言语。
言语:嘤嘤嘤......
高茁:哈哈哈......
郑王:小语,你过来摸摸这个美姬的脸,感受一下摸女人皮肤的滋味。
言语:......
高茁:王爷,卑职有个不情之请。
☆、幼稚
等陆予骞再次撞了她,又若无其事的去推杯换盏。她忍无可忍,她侧起身子面向他,静静地望着他也不说话,只是静静地望着他。
他有完美的侧颜和正脸,文字很难赘述的美颜杀;他似乎喜欢穿深色衣物,即使此刻是酷暑夏日;他的冠饰不像郑王头上那样华丽贵重,他喜欢简洁而大气的,他身上几乎很少挂坠繁琐的组绶配饰。
他举手投足间的气场卓然华贵强大,他的一个物件一个动作一个表情一个眼神,无不让言语充分认识到一个兵权万里的人到底是什么样子。这是从客观上对他的公平评价。
主观上呢?他傲慢桀骜,偶尔孩子气的无理取闹,他也善良可亲。
陆予骞是什么人啊,他甫一转身就感觉到言语在注视他了。他坐下后假装没注意到她的目光,他倒要看看她能坚持看多久。
其实一转身碰到她,他是故意的,甚是无聊幼稚,但是他忍不住就想那样做。
比耐力这种事,就算言语再极力忍耐,她也是比不过陆予骞的。要知道陆予骞自小军中磨练,战场上什么状况遇不到。如果他是个脾气急躁,分不清轻重缓急,遇事控制不住情绪,不够冷静,容易被外界干扰心神的人。不用说统军几十万,几万人马他都管理不了。
结果很显然,以言语的失败告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