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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一直都挺有病的。”良久,简嘉听见沈景修长长的叹了口气。
方清哲是沈景修的初恋,实打实的初恋,但在这之前,沈景修也从来想过会跟一个男人在一起。
中学时代总是有那么些人会成为亮点儿,大体分两种,一种是因为长得好,所以受人追捧,沈景修就是这一类。加上他性格也不错,学习不费劲儿也能是个中上的水平,脾气也招人,个性独立却又能轻易跟人打成一片,这点一直到他工作以后也是这样。
只是经过了宋宸那件事以后整个人都变的没那么神采奕奕了,也沉默了。
另一种就是学习很好的人,比如,方清哲。一直稳居年级第一,而且他看起来孤独又高傲,总是独来独往,好像没有什么朋友一样。
因为每次沈景修打球的时候,方清哲总是能那么恰好的经过,并且一个人坐在很远的地方看他,所以沈景修才注意到他。看他的眼里是强烈的占有欲,沈景修把这种眼神归在爱慕里面。
方清哲长相普通,只能算作清秀,只是身上的气质看起来很干净,清爽,而且很瘦。总是独自一人,不参与任何体育活动,沈景修作为体育委员给他挡了很多次牌儿。
那时候沈景修心疼方清哲,总觉得这个人看起来很寂寞,而且凑近一点儿身上的衣服总是带着洗衣粉的味道,笑起来也很腼腆,让他整个人看起来都变的不谙世事一样单纯。
那时候沈景修觉着,如果是这么个人,那男的也无所谓。后来沈景修花了很多年矫情的去想,要是人生只如初见那比什么都好。
在一起之后,才知道方清哲在学校里总是独来独往的寂寞样子,其实是因为他交的朋友全是夜店里的,或者是中二时期那种守着巷子的小混混,沈景修当时总以为方清哲是缺人陪,所以只要不过分,他从来不干涉方清哲的交往,而且方清哲脾气非常大,也干涉不了。
在沈景修眼里,方清哲就是个没长大不懂事儿的小孩儿。
直到知道方清哲跟人玩儿来玩儿去的,骗过的人都能开个班了,沈景修才彻底明白他是压根儿就不存在什么真不真心的。他可以跟每一个躺在身边儿的人说喜欢。可以爱你爱的死去活来,就像你是他的救命稻草,可一旦稳定下来,他又会背着你去找别的救命稻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