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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小凤回想着新皇登基之后的事情。最后,盘桓在他脑海里,经久不散的,是那群拍着手,向他讨要糖果的孩子。至少,他已经看见百姓安康的希望了,不是么?虽然那样的希望很是细微,但是经年日久,定然可以积少成多。
毕竟,治国之道,非一日之功。
陆小凤笑了,有一种了却心事的轻松。他对叶孤城说道,“有一个当乞丐的朋友,和有一个当皇帝的朋友,自然有些不同的。”言罢,他端起一旁放置的小酒坛,拍开封泥,灌了一大口“前者我能喝到丐帮的狗肉汤,后者我能喝到这样的好酒。”
叶孤城嗤笑,夹起桌上摆着的东坡肉,送入口中。东坡肉装在了小瓮中,下面烧着特制的端碳,碳似银若铁,热力长久,不起飞烟。此刻,红烧肉被小火偎制了许久,软烂酥糯,入口即化,正是绝佳的好滋味。
“想不到城主居然喜欢吃这个。”陆小凤看叶孤城夹了三五块肉吃,不由有些惊奇,印象中,叶孤城应当是喜好清淡的。
“味道不错。”陆小凤却不知道,叶孤城的确口味清淡,只是这东坡肉,却是他唯一喜欢的肉类了。
陆小凤也提起筷子,夹了一块吞到嘴里。只觉得肉汁粘稠,炖煮过的肥肉有了几分晶莹,肉皮又十分弹牙,肉汁浓的仿佛能把嘴唇黏上。而瘦肉部分又吸满了汁液,韧而不柴,劲头十足。
两人不说话,开始吃了起来,晚来一步的司空摘星也大喊大叫的加入抢肉的阵营。叶孤城已经吃了五六块,就端起一杯酒慢慢饮尽,看着陆小凤和司空摘星一起,筷子翻飞,将足足一翁的东坡肉吃得汁也不剩。
丰年留客足鸡豚,浮生已知足。
作者有话要说:嗯,这章城主哥哥吃了红烧肉,下一章该九公子吃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