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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名字叫做王凯风,按照我爸的说法,那就是这个名字大有来头。
首先是我的姓氏“王”字,位于百家姓第八个姓氏,也是中国第一大姓氏,世界第三大姓氏。据说国内姓“王”的人口高达九千五百多万。
而“王”姓的起源也是源远流长,说法很多,据悉其中最广泛的说法是从源于“姬”姓。不是公鸡母鸡的鸡,而是姬旦的姬,也就是周公旦。
不多,不能说姬旦,听起来和“鸡蛋”一个发音了。总而言之就是当年武王伐纣的那个吴王的姓,姬姓,也就是……算了,我不多说了,反正你们也一定都懂。
据说周灵王又各太子叫做晋,因为直言进谏而被废为庶民,因为他毕竟出身于王族之后,所以后代就被人称作是“王家”,久而久之这家人也就开始以“王”字为氏。
等到秦末汉初,王家为了避免战乱分为了两支,分别迁移到了山东琅琊和山西太原,最终发展成了历史上著名的琅琊王家和太原王家两大王姓望族。
后世“王”姓子孙经常以此而洋洋自得,我却根本不感兴趣。毕竟周灵王究竟是谁我没有兴趣知道,他的废太子我更没有兴趣知道,平淡如白开水一般的历史人物,说出来大概就连史学家也要摇头缄默的了。
我喜欢的是悲壮,是苍凉,是那一份世人皆醉唯我独醒。
所以我其实更偏爱的是另外两种说法。
其一,“王”姓起源于“子”姓,也就是商朝时候的国姓,相传商纣王叔叔比干死后,其子孙因为比干是王子,于是以“王”字为氏。从先秦至汉唐,子姓王氏一直居于河南地区,这也就是著名的汲郡“王”姓,日后更是迁徙到了甘肃、山东、河北和山西等地。
其二,“王”姓起源于燕国著名的太子,太子丹。不过主要有关系的并不是太子丹,而是太子丹的玄孙,因为被王莽宠信,所以赐“王”氏。
其实并不光彩,可是我喜欢,喜欢的是他们祖先的那份苍凉豪迈。
至于“凯风”两个字也是有讲究的,出自于《诗经邶风凯风》。
凯风自南,吹彼棘心。
棘心夭夭,母氏劬劳。
凯风自南,吹彼棘薪。
母氏圣善,我无令人。
爰有寒泉?在浚之下。
有子七人,母氏劳苦。
睍睆黄鸟,载好其音。
有子七人,莫慰母心。
“凯风”就是南风,我觉得期间更有父母希望我能做个孝敬父母的人,实际上我确实也是。
这些都是后话了。
这两天我很疲劳,不是身体上的而是精神上的,虽然我一直都知道自己是个胜利者,可是所有人往往只看到胜利者的光环,没有看到胜利者的付出。
如今的我,疲惫不堪,甚至有一种希望,希望事情快一点儿结束。
也许是太过疲劳了,我最终还是点燃了一颗烟,其实我并不喜欢烟,因为它容易让人产生依赖,而我最不喜欢的就是依赖些什么。
看着烟头的火光一明一暗,我竟有些失神儿了,又是一夜不眠。身边的女人却睡得正香,我几乎是带着仇恨瞪了她一眼,可是看见她甜睡的面庞时候却再也恨不起来了。
为什么不肯爱我呢?如果你肯接受我的爱,也许事情就不会发展到今天这个样子了,我们之间不但还有回旋的余地,还可以一起开启一段美妙的生活。也许会像正常人那样,结婚、生子……
只不过如今这一切都不可能了。
我叹了口气,又深深的吸了一口烟,准备等天亮了的时候去找一趟罗嘉树,送给他一个可爱的小礼物。
看着手里面的蒙奇奇,罗嘉树一定能够猜到其中的含义的。毕竟我跟他从小光着屁股一起长大。
而如今能解救我的怕也只有他了……
一提起罗嘉树我又想了很多,从我们小的时候开始。
自大我记事起即认识了罗嘉树,他差不多就像我的亲兄弟一般。因为大刘是有妹妹的,所以我跟嘉树更亲近。
那个时候我们正是七、八岁人嫌狗不待见的年岁,一天到晚混在一起调皮捣蛋。什么撒尿和泥巴,拽猫尾巴,翻墙爬树,拍洋划弹弹球这些都不在话下。就连欺负同班女同学,我们两个都有他的份必然有我的份。那个时候我们两个是焦不离孟的铁哥们。
小时候我没少帮他顶包,也没少蹭他的零食。记得罗嘉树当时黑乎乎一张小脸,手一抹当时变成花猫脸,他拍着胸脯对我说:“阿风,你是我罗嘉树一辈子的好兄弟,以后兄弟什么事情都想着你,有好吃的分你一半,有好玩的分你一半。这一辈子我都相信你,绝对不会怀疑你的。君子一言驷马难追。”
事实证明,罗嘉树确实是个君子,而我是小人。
即便因为林悦的事情他开始怀疑了我,也并没有对我怎么样,甚至还被我利用,为张浩赢得了跑路的时间。
对于这一点我不否认,当然也并不后悔。
其实罗嘉树不知道的是,我跟他最初开始疏远是在高中时期。学习紧张是一方面的原因,刘喜妹则是另一个重要的原因。那个恶心的令人作呕的女人!
其实最开始的时候刘喜妹喜欢的人是罗嘉树,大概是因为那个时候自己长得白面书生样子,罗嘉树面庞是健康的小麦色,看起来更有男子汉气概吧?其实也正常,因为自己当时一直在教室里埋头读书,而罗嘉树一直在操场上挥汗如雨。只是不知道为什么刘喜妹却给自己写了情书,而不是罗嘉树。
最初接到刘喜妹情书的时候我是惊喜的,因为这是我生平收到的第一封女孩子写来的情书,虽然里面的辞藻并不华丽,错字倒是不少。即便那样,我还是喜欢的失眠了一整夜。即便那样,我也并不准备接受刘喜妹。那个时候她还是个没有长开的黄毛丫头,一点儿也不好看。
等到高考后,我和罗嘉树的分别终于显现出来了,我顺利的考入了重点大学,而他则上了警校。对于分别,他比我显得更加惆怅,更加恋恋不舍,我却并不这样认为。因为他从此以后注定只能当一名警察,而我则前途无量。也许这是第一次,也是我生平仅有的一次战胜了罗嘉树。
烟差不多已经燃尽,我将它掐灭在烟灰缸里面。窗外依旧是一片漆黑,一条黑影歪歪斜斜的从街角拐了出来,八成是个醉汉。
很快就要春节了,这样的季节喝醉酒徘徊在空寂的马路上,是一件非常愚蠢的事情。
我放下窗帘,脑子里却再一次不由自主的浮现起罗嘉树坚毅的面庞。这一次即便我说得很肯定,实际上却并不认为自己赢了,除非我能顺利的……
不会,我轻轻的摇了摇头,我其实是知道我杀不了他的。只是,如果我不能够得到辰星这个女人的话,我的生命还有什么意义?
我借助水银般倾泻室内的月光看床榻上沉睡着的女人的脸,真的很美。可是如今我却不知道自己对她究竟是怀着如何的感情了。或许真的爱过,也或许从来没有爱过,更或许我就从来不懂得什么是爱。
其实对于男女之情,我并不真的明白。
大学一年级的时候我恋爱了,那个女孩是我室友的老乡,好像是学化学的还是什么,反正我早就记不清楚了,甚至连她究竟叫什么名字也记不住了。对于无所谓的人和事,我从来不愿意耗费太多的精力。
最开始时那个女孩子追我的,通过我室友要求和我认识。我当时年轻,对女人活着说女孩儿多少还是抱着一丝好奇的,虽然上解剖课的时候我早已经看见过女人的酮*体。皱皱巴巴的浸泡在福尔马林溶液里,一点儿美感也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