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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德元德!昨天匆匆一面,都没来得急细聊。”
沈孝先爽朗一笑,将手一比,“这几年不见,顾郎身量见长,几乎都认不出了。”
顾言脸色不由一黑,他和沈孝先虽说是同辈论交,但是年纪却相差了好几岁,而且这身体由于严苛的守孝,营养也不算很充足,身高比起同龄人都要略逊一筹,更别说是和沈孝先相比了。两人相处的时候,沈孝先就没少拿这事开玩笑。
顾言翻了个白眼:“可比不得你沈元德,打扮得这样风骚入骨,叫人远远一眼便能认出是你了。”
风骚,指的是《诗经》中的国风和楚辞里的《离骚》。后来又有了不少引申义,但是就目前而言,风骚一词无论哪个意思都是正面的褒义词。想起在扬州那次,顾言也是这样评价的,难不成是我没见过的什么书中的典故?沈孝先不由又想了想,依旧没能想出个结果来,他本来天性洒脱,也不再过多纠结,直接问道:“你说这话,上次也是,我怎么听着有些不太对味……”
顾言忍不住哈哈大笑,旋即正色道:“我在夸你,打扮之中别有特色,一看便是才情四射,雅致入骨。”
沈孝先笑道,“你这话不说还好,一说,我倒是能确定了,你定是看到了什么新典故,新说法,欺我不知,特意唬弄我。”
不过沈孝先的衣着还是如以往一般有特色,依旧带着高冠,长袍广袖,外罩玄色大麾,腰间挂着青色玉璜配件。哪怕城里也偶尔会出现几个衣着格外有特色的自称雅士高人的行为艺术者,沈孝先这一套行头,依旧能让人在人群中一眼瞄见。沈孝先总是这样穿着高调,顾言曾经还担心过他穿的这样富贵,又时常一个人四处溜达,早晚被人套麻袋痛打,抢个一干二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