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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的记忆都被丢弃在四年前了。
温礼开着车,心里打翻了五味瓶。
附院路上遇到早高峰,车全都堵在了路上,确实即便想走,也走不了。
他想起四年前在机场的那个冰凉的雨天。
也想起七年前他告白时,那个纯净的夜。
他带着她在小吃街吃她最喜欢的小吃,看了一场她一直想看却又买不到票的话剧。
那天晚上,他记得她的笑容,干净没有杂质,像落入凡尘的天使。
她最喜欢白色,他觉得她就像白色一样纯粹透明。而现在,一切都变了个样,那张纯白的画纸上,被泼上了浓重的墨,那张平整的纸,如今布满纹褶。
曾经是最美好的记忆,已经消失在漫长而孤独的时间长河里,都是很久很久以前的事,想起来已经有了一层隔膜。
他又想起康念来。
那张素净寡淡的脸。
她没有浓墨重彩,也并非不染凡尘,可偏偏这样的女人,才最真实,最有触感,让人念念不忘。
余静若一个人在停车场里待了会,也驱车离开。
停车场的角落里,一辆黑色劳斯莱斯静静立着。
三个人静坐在车里,神色各异。薛凯宾黑着一张脸,打着火,点起一颗烟。
苏嘉言回头看他一眼,扯了扯嘴角,“三哥,这就是你让我和叔叔有空多照应一下的女人?吃里扒外,你人还没走呢就勾引别人家老公。”
温礼下车的那会儿,她特意打开手机摄像头,放大,看得仔细,绝不可能认错人。
卫书洲双手把着方向盘,闭目养神。
薛凯宾打开车门,点下一点烟灰来,答非所问:“你腿不疼了?”
苏嘉言愣了一下,才低头看自己的膝盖。
临时包的纱布又被血液浸透了,她顿时慌了神,扯着卫书洲摇他肩膀,“叔叔我流血啦!”
卫书洲下车,从车头绕过来,把她抱下车,“让你非要看大戏,现在想起来腿疼了?”
苏嘉言一口咬上他耳朵,留下一圈压印,“少废话,快送我去打破伤风!”
卫书洲把车钥匙丢进薛凯宾手里。
两个人走出去一段,才意识到身后少了个人。
苏嘉言往后探探头,冲着薛凯宾嚷嚷:“三哥!你个始作俑者,嘛呢?快来!!”
薛凯宾往前走了两步,把烟摁灭在垃圾桶上。
他心里生出一种难以名状的愤怒,汹涌澎湃的涨上来,肆虐一会儿,又渐渐退去,只剩下一股无力感。
从他身上飘来一阵淡淡的烟味,想了想,他对苏嘉言说:“她好歹跟了我四年,要是……你手下留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