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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子
火葬在中国推行的时间并不是特别长,中国人深受“入土为安”的思想观念影响,《礼记》有言:“众生必死,死必归土。”土葬是国人不可置疑的选择,除了部分少数民族的特殊风俗。刚开始推行火葬时,中国人基本都是拒绝的,尤其是农村人,到现在还有很多落后地区的老头老太认为火葬后不能转生,临死前会不断嘱咐子女不要火葬,反而令子女非常为难。其实我感觉真正不断推动殡葬方式变化的还是因为土地价格的上涨,尤其是城市里,土地价格实在太贵了。
正文:
上世纪八十年代后期,基于85年国务院发布的《关于殡葬管理的暂行规定》,华北华东等地区成为了严格推行火葬的主要地点。地方颁布了严厉的规定要求必须火葬,不仅没埋的要火葬,那些违规私自掩埋的要重罚,而且还要挖出来火化进行二次掩埋,各个地方城市火葬率要达到百分百,农村火葬率要达到百分之八十。
刚开始各乡各村“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假埋空埋,村官私卖火葬证明,甚至有的地方还偷买尸体来达成火葬指标。于是,有些没走关系没花钱被强制火葬的就不乐意了,上告举报,甚至私下里去把仇人家的坟挖了,因为一个火葬问题搞的地方鸡飞狗跳鸡犬不宁。
地方政府官员也被搞的头疼不已,于是干脆颁发了重令要求全部火葬!不火葬的重罚,村官连带责任!已经下葬不足三年的全部挖出来重新火化埋葬。这条规定一下,可把火化场给忙坏了,几乎每个镇上都搞了个火化场,从早忙到晚。即使这样也不够用,于是有些人脑子活络就打起了这死人生意,搞私人火化场。反正火化场不够用,头几年政府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没对这些私人火化场进行查封。而这些私人火化场也只是接“旧活”,不接“新活”,毕竟新死的人是要开火化证明的,这证明文件私场可开不出来。
那时候我老叔回到家乡已经有个三四个年头了,慢慢的十里八乡的人都知道他会点本事,能看活人相能通死人活,于是很多人会去找我老叔看阴宅算命驱鬼辟邪。而我老叔傲气的很,接活要看心情,而且只接他感兴趣的活,不感兴趣的一律不接,给多少钱都不接,所以很多人都吃了闭门羹。用我老叔的话说这叫气节,自己这一身道行岂能随随便便阿猫阿狗的活都干,不能辱没自己的本事。再加上他整天吊儿郎当不干正事没有仙风道骨的样子而且经常到处乱跑,比如会去我爷爷家待个一两天,甚至有时候会去百里外的地方一连十天半个月不回家,所以他的名声传的并不是特别好,大家除非遇上特别棘手的事一般不会去找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