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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墨把《浩荡纪》和《尘烟笑》划掉:“去吧。”
烈火哥蹙起了眉:“《浩荡纪》和《尘烟笑》不对外报价?”这是京宇目前最大的两个IP,也是各路人马最感兴趣的两个IP,看庄墨的意思,却是要囤在手里。
“这两个大IP,寻常小虾米买过去也就是转手倒卖,我打算直接让几个平台竞价,这个你不用操心。”
烈火哥却是操心的性格:“别人都是冲着十洲三海来的,我们避而不谈,强行安利其他书,这事儿会不会黄?”
“十个里面谈成一个,运气都已经很好了。”庄墨拍了拍他的肩膀,“加油。”
说老实话,庄墨并不指望烈火哥能谈成几个版权。首先,京宇的书大部分是轻小说,而轻小说已经过时了;其次,时间太赶,如果不是急需储备IP的公司,走流程都不可能给你两个月走完。他的对赌协议要求一个亿的流水,靠百来万的几个版权,根本不顶事。到底卖给谁、怎么卖,他早已有了其他的考量。
只是,烈火哥作为执行主编,总是在出版圈不上不下地混着,对京宇和他自身的发展都太局限了。庄墨希望他能走出去见见世面,熟悉一下影视圈的风候。他为人沉稳可靠,做内容又扎实仔细,已经是一个非常优秀的内容编辑,那么他理应脱离伏案工作,多多拓宽眼界,加强自己的商务能力。
毕竟,烈火哥作为执行主编,要把握整个公司的发展脉动,如果他自己是井底之蛙,信息渠道闭塞,对市场上的风云际会一无所知、毫无敏感性,那工作就很难开展。你一个一把手,死做内容不会来事儿,那不是下一个舞蓝么?
所以庄墨有心想把烈火哥赶紧推到影视圈去。这次的版权梳理与输出,包括从舞蓝那里对接过来的人脉,都可以看作庄墨喂给烈火哥长经验的小怪。就算最后什么也没谈成,至少去露个脸,告诉各方金主,这里有这么号公司、这么号人,手里囤着一两百部版权。估计现在,烈火哥已经顺着看不清的八卦渠道,火到了大小采购方的耳朵里。庄墨因为身份敏感,不便出面,他要为烈火哥这个京宇明面上的掌门人在更高级的圈子里争取地位。
第34章 5000万的《浩荡纪》
等到礼拜五,烈火哥还没有谈妥任何一个版权,庄墨已经为《浩荡纪》找到了合适的金主,从饭桌上谈到了谈判桌上。庄墨让烈火哥推掉一切行程安排,呆在公司里跟一下这个案子。
当徐静之一行人前呼后拥地抵达京宇时,正在喝茶看电影的田恬懵了,正在为白殇殇找下家的叶瞬也难得地流露出没见过世面的表情。两人一起凑到会议室外,一上一下叠着脑袋看门缝:“这不是徐静之么?!”
会议室里,徐静之在沙发上大喇喇地坐下,摘下了墨镜,露出那张在各大新闻媒体上常年占据头版头条的脸。那张脸稚气未脱,姑且谈得上英俊,但带着标志性的不高兴,让人看着就想呼他一巴掌——他绝不是那种有理有据的不高兴,他是毫无理由、即兴发挥、莫名其妙的不高兴,这让他看上去再是气势汹汹,也只不过是个虚张声势的小孩儿。
然而面对这个二十几岁的巨婴,庄墨也不得不打起十二万分的精神。
原因无他:他很有钱。
作为连城集团董事长唯一的继承人,徐静之可谓是正儿八经衔着金汤匙出生,年仅二十岁出头,就常年和他父亲的名字坠在一道,在首富榜前三徘徊。这位大少爷平日里只对嫩模和名车感兴趣,是个出了名的纨绔子弟,机缘巧合的是,他同时也是《浩荡纪》的资深书迷、四海纵横的死忠粉。《浩荡纪》断更的五年间,他时不时就要在微博上@四海纵横催文,可以说是很执念了;四海纵横也不为金钱所动,从来没有理睬过他,可以说是很佛系了。
庄墨找了个徐静之身边的熟人,托他转达要将《浩荡纪》的版权出给徐静之的意向。他本来也没有抱很大的希望,毕竟连城集团做实业起家,素来不插足文化产业。没想到徐静之很快就急吼吼赶来要收版权,果然偶像的力量是巨大的。
鉴于对面实在财大气粗,庄墨不敢怠慢,想尽量促成合作。
徐静之一坐下,立马二五八万地翘着脚,拿着墨镜一指坐他对面的烈火哥:“四海纵横是你们家的作者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