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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窗台上总有花,或者橡子,亦或是秋天的芦苇。
任明卿身无长物,但他惦记着别人对他的好,他把他觉得很美的东西送给安老师,风雨无阻,像是受了恩惠的小野猫。
他们之间没有说过一句话,却用这种方式无声地交流着。
很快,徐安之就发觉,任明卿非但不是傻子,还聪明得很。也许是因为“上学”这个字眼对他来说太过渺茫,不知道明天还有没有机会偷听,他学什么都很快,做数学不打草稿,也从不写过程。对他来说,这种程度的数学,看题知答案,过程什么的,他写不出来。就奥数可能对他还有点挑战,拿到题能在山上坐一下午。
徐安之去了一趟姜家,希望任明卿能来上学。
城里来的安老师在凤河村是有头有脸的人物。
姜母也是要脸的人物。她穷举了任明卿的一切缺点:瘸腿,哑巴,扫把星,疯疯傻傻……徐安之好脾气地听着,好脾气地说,没关系,没关系。
任明卿就这样重新入学,从两年级跳到了初一。不过反正这穷山僻壤,初中小学加起来就十多个人,一块上的,没差。
没过多久,任明卿就用实力证明了他是这个村子里最会念书的人。徐安之再也不掩饰对他的偏爱了。如果说他不能妄自改变任明卿的命运,那么读书可以。好好念书,然后考出去,考出去就好了。他救不了任明卿一辈子,但是可以帮他在龙门前抬一把,让他改头换面,脱胎换骨。
可是徐安之要完成这个艰巨的改造任务,还面临着其他的困难。
“他的智商没有任何问题,他非常非常聪明,过目不忘……但他几乎是个野孩子。”徐安之这样写道。小明卿在姜母那里要挨打,时常跟那恶犬一起在山上游荡,渴了喝溪水,困了往草垛上一趟,找到什么就吃什么,不太敢回家去。
即使现在他有了来之不易的读书的机会,他都不肯进教室好好听讲,他就喜欢站在外头偷听,听累了蹲一会儿,徐安之怎么让他进来,他都不听话。
因为他非常非常怕人。
有人的地方他统统不去,成天在村子外围游来荡去,见人就跑。
说话那是更别想了。即使跟徐安之,他都一个字不说,他只跟那条恶犬讲话——徐安之管它叫“纽约”,洋气死了——间或自己跟自己说话玩儿。徐安之注意到这个孩子时常自言自语,小声叨叨。有一次写作文,主题是朋友,他开篇第一句话也是:我是我自己的好朋友。
那时候徐安之没在意,他不知道这是人格分裂的前兆。他以为任明卿是太寂寞了。他就尽可能去陪伴他、获取他的信任,像是驯化一只小野兽。
徐安之无意中发现任明卿在看他书架上的《浩荡纪》。
小孩子都是这样,喜欢读故事。任明卿很喜欢《浩荡纪》,就会去模仿文中的角色,那段时间,他成天拿着根小树枝在墙角负手而立,徐安之一叫他进来,他就特别成熟稳重地点点头,表示本剑仙知道了,尔等先退下吧,演得像模像样。
徐安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