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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是同居生活,其实也不太算。
虽然叶棠住的地方是秦绍崇的专属套房。但他并不是一直在这里住。他有多少能留宿的地方,叶棠不清楚。
她连他有没有可以被称作“家”的固定居所都不知道。投资过房地产?那怎么不找个像样的地方住呢?
还有,叶棠也不知道,她能在这里住多久。
诚实讲,叶棠不喜欢住在酒店里。虽然比宿舍宽敞舒适,可是像是一直漂着。
但在酒店住的好处是,能常常见到秦绍崇。
秦绍崇工作很忙,经常出差。不过,他生意的重心,早些年起就转移到了大陆。
叶棠入主秦绍崇的生活后,秦绍崇大部分的时间都在国内,在国内的时候,大部分时间都在叶棠所在的G市。在G市的时候,绝大部分夜晚,留宿在叶棠这里。
叶棠一直记得秦绍崇说:“我给你的,就收好。我不给的,也不要要。”
叶棠不跟秦绍崇提任何要求。钱的方面,足够花,叶棠以前从没有想过,钱来得这么容易。
都说,来钱最容易的方法,全在刑法里。
她居然有了,因为不愁没钱而忐忑不安的日子。
秦绍崇的钱,到底花着不甚安心。
叶棠每个月还要变着法,换着借口,才能顺利给母亲汇钱,
如果直接把钱转过去,母亲肯定要怀疑她做了什么丧尽天良的事情,才“巨额财产来路不明”。
学校奖学金,社会奖学金,打工涨工资,帮老师做项目的补助……
叶棠撒谎撒得最多的时候,就是20岁之后的那两年。
解燃眉之急的钱够了,叶棠反而不知该怎么花钱。她节俭惯了,太奢侈地消费,充满负罪感,何况也不是她的钱。
秦绍崇不给的,叶棠不要。
但仅仅是秦绍崇给的,她都收不过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