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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余晓恩最喜欢的是她的第二套戏服。高家是大家族,高淑华再穿学生装不大合适,特备了一件旗袍,经费紧,衣服是棉布料,七分袖,白底细蓝格子,素是素了,在舞台上气势还是有的。她还是扎着辫子,不过打的是一条油亮大辫子,被她放到身前,抬着下巴,骄傲却不傲气。
余晓恩的角色和萧蘅几乎没有对手戏,他庆幸没有,因为这样,才可以肆无忌惮的在角落看清她的一举一动,一颦一笑。如果对上了,他的情意将无处可藏,这是他害怕的事。
话剧表演大赛在他们紧锣密鼓地排练中,倏然而至。
无疑,《雷雨》很成功,但他们的《家春秋》也获得了极高的赞誉,引起多次全场雷鸣般的掌声,所以,即使最后成绩是第二名,但就观众的反响而言,九八五班实为无冕之冠。
整个话剧结束后,余晓恩很快将自己的台词忘得一干二净,只牢牢记住了萧蘅的民国形象。
余晓恩微笑着走到萧蘅的面前,问:“很好看,不是吗?”萧蘅点头。
“您穿这个真漂亮,这件旗袍只有一件,穿你身上跟量身定做似的,真是缘分。这次设计师特意挑战了几个跳脱的颜色,本来我们担心没人挑的起来,这不,白担心了。您老公的眼光真好!”去而复返的店员连声夸赞。
“买了。”店员的话刚落地,余晓恩开口道。
“多少钱?”萧蘅问,心里肺腑一句,不是老公好么……
两人同步了。
“这款旗袍价格是一千八百元,您是我们老顾客了,享受九折优惠,折后价格是一千六佰二十元。”店员的算账能力不错,答得很快。
“好,打包吧。”不等萧蘅发话,余晓恩做了定夺。萧蘅张张嘴,没说什么,回了试衣间换衣服。她想,这是余晓恩第一次给她买衣服,作起来都不好看,而且她是真心喜欢,因为是素色,价格也不是很离谱,买下来也好,大家都高兴。
最后,在店员的推荐下,余晓恩买了一件银灰色长袍。他还想订两套结婚礼服,被萧蘅死活拉着走了。上了车,萧蘅唏嘘,这男人买起衣服来,也是够拼的,她可不想当了三天的女朋友直接就升级到老婆,想想,好紧张……
在余晓恩的提议下,晚餐没有在外面吃,他要给女朋友大人煮饭烧菜做贤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