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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十四章忆往昔往昔矣
顾城和母亲带着小妹和外甥女,一行四人回了S城。火车上,当云初语得知他们将要去的目的地竟然是S城,内心深处竟然有种近乡情怯的感慨。
上辈子,19岁的少女逃离家乡,只身一人来到S城这个陌生的城市。在尝尽世间冷暖后,终于明白,自己能依靠的就只有自己。在S城的贫民窟挣扎了五年,她终于遇到了命中的贵人,让她有机会走出贫民窟,最终能有机会走到先生身边。
想到黎彦朗,云初语心中一片酸涩。
她全部的爱恋,都默默地给了先生。十年安静的陪伴,让她将那个人刻进了骨子里,一呼一吸间,全都是他。
只是,自己除了干净的身子,其他一无是处,尤其是狰狞的面容让她更不敢痴心妄想,一直谨守本分,从不逾矩。而且,先生的妻子是那么美好。气质好、学问好、家世好,更重要的是人品也好,否则依照她的这副尊容,怎么可能被录用,而且一干就是十年。
虽然后来,先生和夫人的感情不好了,甚至最终离了婚,但是,夫人还是对自己很照顾,只要有好的东西多出来,自己总会有一份。在这个世上,她一直觉得,像先生那样好的人,就应该有夫人那样美好的女人去相配,自己能有远远地看一眼的机会,就非常满足了。
很长一段时间,事情确实就像云初语所希望的样子。情况开始发生变化是夫人和先生离婚后的几年时间。
先生开始变得沉默,那份寂寥,让她心疼。所以,她会拼命地在日常起居上,给先生最好的照顾,甚至后来能做到,先生还没说话,她就把东西准备好了。每当这时,先生总会对自己微笑,虽然极浅,但是,那明显的酒窝确实出现在先生的脸上了,天知道这对她来说意味着什么!
以后,她似乎对此走火入魔。还记得有一次先生笑问:“小云,怎么感觉你都快成了我肚子里的蛔虫,我需要什么你都知道。”那是仅有的几次,先生主动开口喊她,每当听到自己的名字从先生嘴里喊出来,她就会像喝醉酒的人,不想清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