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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衣一直掌握着她的学医进度,不让她过于劳累而有所倦怠,也不让她因学的太轻易而有所松懈,这个度,青衣时刻在调节,她断断续续地学了五年,仍兴致满满。
在她一路上看到部落对巫医的敬重后,她对医术的救死扶伤就更看重了,在小院教冲天揪辨认草药的同时,她也更刻苦了,只要有闲余时间,便拿出一本医书来背。
青衣和秀衣看的心疼,有意让她多歇歇,变着花样地逗着她去玩。
卓婉很是自律地控制住了蠢蠢欲动的玩心,“天赋不足,勤奋来凑。”
墨衣没青衣和秀衣的那个哄她放下书的耐心,直接把医书从她手里抽走,“再勤奋也追不上又有天赋又努力的人,只看一眼就能背会的药放,你还需要背一个时辰,过两三天,又忘了。你背的速度赶不上你忘的速度。”
卓婉悲伤地把头埋在被子里,她迟迟没有进展就是这个原因,其实单背一个药方也容易,她总是弄混里面需要的斤两,青衣说这些药方的斤两很早重要,本是救命的药,乱了斤两就是致命的药。
即使如此,卓婉也不承认她笨,顶多是人与人之间的差别,“这就像,你们的脑子里装着一个图书馆,我的脑子里装的是一个书柜。你们的图书馆好好整理整理,还能很容易地装进几本书,我的书柜容纳面积小,要想装进去一本新书就需要腾出来一本旧书。”
“这种就是记忆和遗忘的逻辑关系,虽然书柜整体看起来无增无减,但里面的书本一直在更新。一个一直流动的崭新如初的书柜,总比一个暮气沉沉的陈旧书柜,更让人舒服。”
“就是这么个道理。”
对着卓婉这些听起来很有道理的胡话,墨衣无动于衷,仍把医书放入书箱中,把夜明珠放入了木盒中。
在黑漆漆的车厢中,卓婉只坚持了一分钟就酣睡了过去,她在白天被大虎拖着在河里给它们刷毛,累了一天,她晚上看书,凭的全是意志力。
卓婉很快就发现了,医书是催眠神器,特别是在大熊背上这种暖暖的缓缓的小颠簸中的客观环境下。
她趴在大熊背上,刚翻看了三页,就不知不觉地睡着了,一觉醒来,她仍趴在大熊背上。
“青衣,我觉的,皇宫里的御医都是天才,即使不是天才,也不会是普通人。”卓婉以己度人,像她这样的普通智商下的普通人,兢兢业业地读一辈子医书,顶天了,也就能担任一个小医馆里的坐堂大夫,御医这种医书界的大拿,非常人能及。
青衣看着小姐哀怨的小表情,忍不住笑了起来,她挑选跟着她学医的徒弟时,确实会更看重天赋,愚笨的人学十年可能学不到她一成的功夫,她费尽心力却只带出来个走脚郎中,并非她所愿。
在南山谷,二十余弟子跟着师傅学医,同样的教学内容,只她和师兄把师傅的医术全部融会贯通并加以精深,其他人皆庸庸碌碌的,只学到了师傅的三成。
师傅的那点医术传承,选择了广撒网,最终选出掌门人。她不愿意费这个劲儿,在没有遇见合适的传承人前,她宁愿她的一身医术跟着她埋入土中。
至于她给小姐特意编的《植物志》和《初级医术》,她愿意,谁也管不着。
卓婉窝在车厢的一角,眼睛无神地深思着“人”这个深度哲学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