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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中维喜欢这样的天气。这种天气,总是让人赏心悦目的。风清云朗,有点声音都像是很清脆,让人听了都觉得懒洋洋酥到骨子里。这种天气其实并不常见,因此这天街上突然出现了不少人,都是男男女女挽着手的,啊,对,这种天气是很适合约会。
宁中维赖床赖到十二点,一睁开眼,就看到了从昨晚因为太晚没睡而忘了拉窗帘的窗户里透出来的晴光,又在床上磨蹭了一会,起床一看,才发现这天气实在是好极了,合该约会的。他猫进浴室洗了把脸刷了牙,连泡面都懒得泡,重新缩回了床上,把床上小桌架上,打开笔记本就看了起来。
他是有台式电脑的,不过他嫌弃玩台式还得坐着挺着腰,还是在床上玩笔记本自在,于是台式的都落了灰闲置在书房里。而那书房也被宁中维当做了储蓄室,积了不少灰,连刚放过来时还是崭新崭新的书籍,也都默默的变得黄旧了,倒是可惜了这些颜如玉。宁父宁母关于这点说过宁中维多少次,他都只是耳边听着当水般过着,好在现在天高皇帝远,宁父宁母忙着全国各地到处旅游,管不了的宁中维,更是连打扫一下这书房都不肯了。
宁中维不爱读书,就爱玩电脑,就爱宅在家里,愣是把家里百年不变一次的样子,当成了好风景一般住着。他住在家里的时候还会装装样子,父母一进来就把电脑页面放到财经证券上,装住一副谨慎严肃的模样,只是父母一走,电脑页面也就变了回去。
不过得说,他这宅,还不是普通的那种宅。看他的视力左眼右眼都是1.5,从来不用带眼睛就知道了。他其实每日耗费在网上的时间不多,比起其他那些整日不休的忙着上网的宅男,也就每日五六个小时,其他时间却都是在床上渡过的。他晚上睡的不算早,却十点整的时候就开始上床了,早上再赖床到十二点,白天清醒的时间还真不多。
所以此刻,纵然是刚起床还没吃饭就开了笔记本,宁中维也丝毫不觉得有什么不妥。开机之后,他就打开了浏览器,浏览器被他设置成了再开启时保留关闭前的网页,所以浏览器艰难的缓冲之后,很多个窗口便自动打开了。
粗略一望,尽是些写着标着“触手”字眼的各种同好网站。他先是都戳了戳,跟犹豫不决不知道先吃玩那一个玩具的小孩子似的,然后才静下心来,按照顺序从第一个网站看起。这些网站,都是他多年精心收集的,自从给浏览器设置以后,每天打开电脑都会先看到这些网站。
这些网站,便是寄托了宁中维炒鸡猥琐的爱好,都是些触手图发布网站以及一些爱好此类的画手的微博等发布网站。啊,没错,宁中维的爱好,就是看这些触手图。喜欢看那些颜色鲜艳的触手,带着恶意的欲、望去侵犯画里面带着痛苦又快意的女人。
只是每个网站更新的图都不多,毕竟人家又不是靠着画触手图为生的,因此挨个翻完了这些网站的宁中维,忧伤的吐了口气,关上了电脑,这次记起自己的肚子还是饿着的,便下床想去觅食。
窗外的风光倒是毫不遮掩的透了进来,宁中维这往床上一坐便坐到了傍晚的时候,只是这天气还是好的很,从窗子那往外看,晚霞都在那天边上铺出了一大块一大块色调不一的颜色,就跟个名字叫《晚霞》的浓墨重彩的油画似的。宁中维走到窗子边,把窗子打开吸了一口气,本来还打算吃个泡面再凑合一顿的,这也不由得改变了主意。
这样好的天气,是合该去约会的。只是既然自己没有女朋友,那么就当自己和触手图约了个会好了。那么,约完了会,自然是该去吃一顿的。其实也有点吃泡面吃腻了的宁中维,给自己找的了一个很好的理由之后,就收拾收拾往外走了。
宁中维虽然是一个不太合格的宅男,一不打游戏二不追新番的,但是和宅男一个毛病,就是懒得出去,一个星期能出门一次就不错了,那一次说不定还是为了扔垃圾。厨房里不见半点新鲜的食物,只有一箱一箱的泡面和罐头。不过总体来说,宁中维还和一般宅男不太一样,他会按时的吃那些瓶瓶罐罐里的维生素和营养片,然后用这些东西来宽慰自己。
再者,宁中维还好面子。不管在自己家里弄成什么的邋遢样,出了这门,就一定得打扮的跟人生大赢家一样,让人看了得在心里暗叹一声好看的。宁中维确实很好看,即使不特意打扮,只穿着背心裤衩人字拖,也能穿出个风流气度。只是他不,要是出门一定得认真穿衣,所以这个也算是他不爱出门的一个理由。他又懒,嫌弃这样打扮,还好面子,不愿意让人觉得他邋遢。只是他觉得是很麻烦的出门过程,其实也就是个刮刮胡子梳梳头的事,再找身能出门的衣服就行。
他找了一套运动休闲的,因为好穿。米白色的衣服,再加上米白色的运动鞋,看上去格外精神。而他刚打开门,便自然而然戴上的温和笑,简直跟着阳光学生似的,看上去便很年轻。
其实宁中维不老,只是早也大学毕业了。他不工作,靠着就是收家里几套房子的房租钱度日子,自己住的也是买下了的,也不用再多花钱。宁父宁母也没有勉强宁中维非得去工作,还是因为心疼他,便也由得他这样过日子。
宁妈妈生宁中维的时候,是难产加早产。宁中维生下来的时候,轻的刚剩下个骨头的重量。医生说这孩子太虚,就算是好好养着也不能做太重的体力活和脑力活,好在宁家还有些闲钱,也不用让宁中维做什么工作。
因为这些缘故,宁中维小的时候身体便不好,也总是恹恹的躺在床上不爱动弹。这样,等着他长大了成了个宅男,其实宁父宁母还觉得很理所当然。要是宁中维活泼好动,那才会让他们担心呢。
现在,宁中维带着温和的笑下了楼,目的直奔离所住小区不远的一家餐馆,“爱尚鱼”,他虽然嫌弃吃鱼麻烦,却耐不住那家酸菜鱼的好吃。只是没走两步,突然听到一阵微乎的风声由上而下的,他警觉的后退,以为是那家不道德的从楼上外下扔垃圾了,结果等了半天也没听见什么落地的声音,这次疑惑的往地上瞧,这一看,就看见了一坨粉红色的东西,他本来当时谁吃完了口香糖往下扔,刚想走开,可是又不对,他那1.5的好视力,居然还看见这坨粉红色的东西动了动,咦,这玩意儿莫不是活的?
这种东西,能是什么啊,总不是外星人来侵略地球的吧。他为脑子里这种不着调的想法笑了笑,转头看了看周围,因为自己为了抄近道走了小区楼房的后面,这里只是杂草遍布,虽然也是挨着楼房的,但是却少有人经过。
难道遇到这种事,宁中维便蹲下身子想仔细瞧瞧这玩意是什么东西。粉红色的一坨,还会动,刚才站着看只能看到跟果冻似的触感,现在低下头才看的更清楚些。原来竟真是个活的东西,很小很小的,也就一枚一元硬币的大小,看上去跟个章鱼似的,还有一些细小的跟丝子的东西,在那蠕动着,好像是要站起来似的。
这是什么物种?宁中维仔细瞧了瞧,也没想出来,何况这还是从天下掉下来的,可是这东西又不像是会飞的。总不会是来自宇宙的外星人吧。这种小东西,看着跟踩一脚就会死的,能有什么威胁。
看够了,宁中维便站起来,从旁边的杂草地上找了块石头就想把这粉红色的一坨碾死。他早已经过了好奇的年纪,即使这东西真是个有着巨大作用,能改变他整个人生的,他也不需要。他只是想着,这么蹊跷的东西,万一真的有什么坏处怎么办。再说,这种颜色鲜艳的,说不定还有毒呢,还是早弄死的好。
他之前还有闲心看,是因为瞧着这玩意明显没力气的样子,所以看清楚了便想弄死。哪知等着他拿着石头就要往下碾的时候,这东西似乎也知道自己即将遭遇什么命运,宁中维只一眨眼,眼前的粉红色一坨就不见了,然后手指上却突然觉得被什么吮吸了一样,有些湿乎乎的,再一往手指一看,可让他吓了一跳。
那东西,此时竟然攀附在他的食指上,从宁中维的角度也看不见在做什么,惊的他直接用手里还没扔的石头,一把把这东西给砸了下去,然后看着自己的手指。很好,上面没有流血,只是看着有些水迹。他掏出纸巾擦拭了片刻,突然脑海里浮出了电影蜘蛛侠的剧情。那里面的主角被蜘蛛咬了一口,便变成了有着蜘蛛特质的人。而自己被这个东西碰了,不会也会变成有这东西特征的东西吧。
宁中维心里顿时浮现出一副画面,粉红色的自己,跟个果冻似的在地上爬……
打住!这种画面,可真的是怪恶心人的。
不过那会还没上心瞧,宁中维现在重新走回被砸到一边的这东西边上。它好像被砸的失去力气,现在也没动弹。现在再认真瞧,突然觉得这东西很像是自己平常看的那些触手图里的主角,只要把它放大上个千万倍。宁中维又想起来自己无稽的猜测,突然想到难道自己也会变成个触手?这可没什么意思了。二次元和三次元可没什么关联,真要那样,可就成恐怖片了。
他心里虽然还有些不安心,但是还是记得先砸死这东西,于是举着石头又要朝将过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