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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人说话很特别,虽然是用英文的敬语做称呼,但态度并不见多少尊敬,而很随意,就跟他妈妈叫他别打篮球去买酱油一样,有种懒洋洋漫不经心的感觉。他一听,就知道金棕榈先生另有其人。
“我是。”傅晨点点头,笑着说道。
态度尊不尊敬无所谓,相信金棕榈先生不是傻子,只要拿到东西,他才懒得理会这些细枝末节的事。
“跟我走吧。”见状,穿着拖鞋的年轻人说一句,转身就走。
他喝完最后一点白咖啡,杯子底部压上一张比索,跟上拖鞋男孩的脚步。
走出咖啡馆,看到外面停着一辆挡风三轮车,拖鞋男孩坐在前面驾驶位,看一眼他,示意上车。他笑一笑,大概有好多年没坐过这种车了,还是入乡随俗,他当即上车。
坐在这种国内最低档的三轮车上,他一边盯着前方,一边四顾周围的情况。一半是看风景,一半也是为安全计,即使他有恃无恐,不惧任何威胁。
他抵达ZAM已经不算早,再过两个小时,就要天黑,到现在还没找到居住的酒店。因此,他略微有点心急,希望事情可以在两个小时内解决,到时候订好酒店还有时间出来逛逛街,尝一点美食。
三轮车行驶十多分钟,七拐八拐,从小巷子里钻进去,又从另一个路口钻出来。
拖鞋男孩技术很好,速度开的比较快,很多次遇到行人,都完美地避过去。对此,这位年轻人甚至有些得意,嘴里哼唱着流行歌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