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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好的马场,至少是一大片辽阔的草原,风吹草低的那种。不然几千匹,几万匹骏马哪里有纵横驰骋的地方?
看着绿到望不见边际的马场,杨天一呵呵一笑,表示这路上太过颠簸了,他要好好休息。
休息了整整一天一夜,天亮后才生龙活虎了,吵着要去挑选马场最好的骏马。
最好的?
最好的你驯不服有什么用?不让你靠近,靠过去就给你一个响鼻,要是想骑它,它前拱后翘,连甩带抛,非把你摔倒全身骨折不可!
不行,就要最好的!
杨天一生动的表现出一个南魏和皇族有亲的纨绔子弟,是多么骄纵任性,根本说不通。
他身份又高,使者团中没有人能和他制衡,众人无奈,只能顺遂了他的意,将丰城马场最好的骏马——红胭脂牵了过来。
纵然杨天一只是找个理由,好远离金京的纷杂漩涡,没想看看到这宝马后,也生出了惊叹之心,“好神骏的宝马!“
他真的动心了!
回到南魏后,这马牵着,他每天从东门走到西门,以后进宫都不坐轿子进宫了,路人得露出多少震惊艳羡的目光?
这一瞬间,根本没有什么表演的痕迹,杨天一兴奋的说道,要跟那起子狐朋狗友炫耀,红胭脂绝对能让他横扫所有的赛马,到时候年年第一!
正使兴趣这么浓厚,马场的人再不愿意,也只能婉转的建议,劝说,可惜都挡不住杨天一一颗爱马之心。他抬起头,想触摸红胭脂!
按照计划,最上等的烈马是不许外人碰触的。这要是被踢到了,伤筋动骨,嗯,那就有绝佳的理由可以拖延前往金京了。
可要是踢不到呢?
杨天一非常遗憾的,看着四个马场的好手按住了红胭脂,四双眼睛齐齐等着他行动。
这下除非马蹄子长了第五只,不然是伤不到他了。
轻轻的抬起手指,碰触了红胭脂的脖子,长长的鬃毛如水的流淌下来,遮住了黑漆漆的眼睛,那骏马的肌肤纹理,还有热气腾腾的温度,以及肌肉的硬度,都让他神经兴奋起来。
好笑的他忍不住生出尴尬:老子第一次见到赤果果的女人,也不过如此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