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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程接过银色金属手表,款式简洁,拿在手里沉甸甸的,表盘做工十分的精致。
他目光讶异的看了田志成一眼,“我二姐纺织厂的那个副厂长,前阵子就买过一块沪牌手表,听说花了两个月工资呢,得有小三百块吧。”
“我这东西是亲戚给的,他跟我说他买到手也才一百五十块。”
言下之意,这东西一转手就能赚一百五十块。
哪怕两个人平分,一人也能挣七十五块钱,这比天天辛辛苦苦下乡收货挣钱多了。
“你亲戚那头靠谱不?”赵程心里已经有些意动,但是现在当倒爷,还是有一定风险的,万一漏出风声,总归是有危险。
“靠谱,那人是我爷爷那辈的表亲,平时只在京市活动,前阵子回来迁坟,这才搭上话。这手表钱我还没给他,他说要是我想干这行,可以先给我一批货,等赚了钱,再回款给他也行。”
田志成知道谎言总会戳破,干脆说个真真假假,前阵子的确有个表亲回朱田村迁坟,也来过田志成家里做客,不过只是说了几句话,连饭都没吃就走了。
当时田志成觉得对方是瞧不起他们家,也没和对方搭话,如今拿来当借口正好,反正他和对方之间隔着天南海北,也不会有交集。
对于田志成的说辞,赵程其实已经相信了大半,毕竟田志成天天在乡下,除了他说的亲戚,也接触不到什么别的有钱人了。
而且京市地大物博,南来北往的人多如牛毛,有手段拿到便宜的货,赵程一点都不觉得稀奇。
而且田志成的品性他也清楚,就是懒了点,人也不坏,所以也不可能是他偷来的。
“这买卖能干!你一天面朝黄土背朝天的,也就够个饱,你别看我整天城里乡下的跑,就是跑上两三个月,也没这一趟买卖挣的钱多。”
赵程拍了拍田志成的胳膊,笑道:“正好你也快娶媳妇了,多挣点钱,也好早点抱上小子,现在养个家可要花不老少钱呢。”
田志成也是这么想的,也幸亏淘宝跟了过来,否则他一文科出身,在这个年代还真不一定能养活一大家子。
“那行,程子哥,那我回头就给那边打电话问问。”
嘴上虽然这么说,可田志成心里却是想亲自一趟京市,他还没有看过这个时代的首都呢。
到时候去京市转一圈,看看有没有机会将淘宝里的东西卖出去。
俩人又说了几句话,赵程便去别处忙了,田志成也准备去一趟公社,将田寡妇要的东西都买了。
现在是早上六七点钟,街上人已经渐渐多了起来,田志成摸着口袋里的二十块,干脆把钱都冲进了淘宝余额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