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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老爹的生意主要在晚上,倒是不做早茶生意的,起得也晚。而杨瀚却是习惯了早起,他起来时,杜小娘儿还甜睡着不曾起来,十六七岁的大姑娘,可也正是渴睡的年纪。
杨瀚悄悄爬起来,将被褥收拾好,卷起塞回床下,仔细看看杜小娘儿。她正甜甜睡着,侧卧着身子,半骑着被子,裤腿儿褪起,露出一截雪白晶莹的小腿儿,秀气的小脚丫儿也不老实,大脚趾和二脚趾竟然夹着被角儿。
杨瀚微微一笑,怕她着凉,又怕吵醒了她,便只掀起上半截被子,小心翼翼替她上身盖实了些,再看看那覆着整齐秀气的眼睫毛儿,闭合成一线的眼睛,便蹑手蹑脚地走了出去。
他昨夜回来,忽然想通了一事:李通判李老爷是丧命前一天去参加文士雅集,炫耀怪如意的。自己则是在那提前两天,献宝给他,才得以进了李府的。也就是说,如果凶手是在雅集之后才知道这宝物所在,那么只有一天的时间。
而这凶手所用手段匪夷所思,显然不是寻常盗贼,这怪如意又是自家的祖传宝物,据说藏着什么大秘密,那么这个拥有神奇本领的凶手,如果是早知道这宝物作用的,那么……
怎么就那么巧,连自己都不知道究竟有什么用的宝贝,恰好有一个知晓其秘密的奇人,恰好就住在建康城,恰好就出席了雅集,或与参加雅集的人有密切关系,恰好就发现了这宝物,然后杀人夺宝?
这种概率不是没有,毕竟天下之大。可是这么多的巧合,这种概率还是太小了。如果……换一个思路,是有人早早就知道了这宝物在建康,甚至知道在他手上,本来要杀人夺宝的对象是他,可是等凶手决定动手的时候,他刚刚把宝物献给了李通判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