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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自己也在想,是不是自己对于赵江的偏见太深,要求也太过苛刻。刨除她那些所谓的“商业直觉”,但从纸面文字来看,跟聚星的合作和INT没有什么冲突,反而能在这一年的空档期内,为日后的明星数字化娱乐打造基础,顺便还能赚一笔钱,给择栖做业务增长何乐不为?
高司玮那么抵触在这件事上跟自己的拉扯,到底是不是自己管太多?
于渃涵选择先按兵不动,就当自己什么都不知道,然后通过化用个故事的方式跟各种朋友都聊了聊。
当中不乏像吴苓这样的情感理论大师,还要花枕流这样只玩技术的人,还有一些压根儿就不是同圈子的朋友,大家都给出了截然不同的意见。
所有人都大谈人性,唯独花枕流跟她讲了半天区块链。
花枕流觉得玩区块链本身没什么问题,于渃涵提及赵江的方案,仿佛也提醒了他似的。他主张这东西他们可以自己玩,传统模式就是去版权保护中心登记,如果用区块链技术的话,很多问题都可以迎刃而解。
“原理非常简单,我尽量把话说得小学生都能听懂的水平。”花枕流说,“假如说我们做了一首歌,从打算做这首歌开始,我们就把这个事儿上链进行广播,此时会产生一个时间戳。区块链运用到一个非常重要的概念叫做哈希函数,那我们拿着这个得出来的值和时间戳,从某种程度上就能证明作品的时效性和归属问题。并且这个所有权是可以全程被跟踪的,一旦进行交易,整个过程也都可以被追踪,并且不可逆不可篡改。”
于渃涵想了想,说:“所以这东西还是对虚拟数字版权最实用对不对?毕竟实体版权目前是有一系列条例去约束和管理的。以往版权的确权总是有相对的滞后性,如果这样的话,版权确实可以在创作的那一刻就进行确权,也省去了很多交易上的复杂环节。哎,被你这么一说我都动心了。”
花枕流说:“这个问题我之前考虑过,以我们目前的实力,拿自己手上各项数字版权来做一做完全没有问题。这个概念炒了很久了,但一直没有什么明显的案例做出来,可能是因为这需要合作,合作本身就是麻烦事。有大量版权囤积的公司很多都是内容公司,不是做技术的,对这个东西不敏感。专门做区块链的公司嘛,去做物联网不好么?那可比做版权有商业故事可以讲。”
“那你说赵江是图什么?”于渃涵说,“拿技术做文化,算不算大浪潮之下另辟蹊径?”
花枕流说:“那跟我们不是一样的吗?”
于渃涵说:“所以我才不愿意让小高促成这笔交易。”
“那我们就自己下场做,反正东西握在自己的手里总归是没错的。”花枕流说,“这样你不就有充足的理由拒绝了?”
于渃涵听花枕流这话,第一个反应不是他帮自己找了一个对付高司玮的的好办法,而是花枕流说做就做,她是不是又要开启战斗模式了。
“别了吧,现在主力还是要把风从推上线。这个东西的家用机就已经快折磨死我了,算力提升光是和芯片厂商对接就够麻烦的了,半夜跨时差会议还没开够么?我不想再为你这个单独又做个终端机出来。”于渃涵摆手,“让我喘口气吧。”
“芯片的问题谁也解决不了,这是技术壁垒,该妥协就得妥协。”花枕流忽然说,“搞区块链干嘛又要弄终端机?”
于渃涵说:“赵江就弄了个终端机啊,不过他那个说是搭载平台的,直连手机APP。其实就是把手机当屏幕用,实际的交互在机器里。就相当买了个swich游戏机摆在家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