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第3/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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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咬字故意说成“下次”,期望借此蒙混过关。
“酬劳是请我吃顿饭?”男人微微一笑,“很好,下周二请我吧。”
苏晓琪对于请黑帮人物吃饭这件事,她感觉心理压力很大,因为摸不透对方的心思,他想要干什么?对自己感兴趣,还是——另有目的?
不答应的话,她只怕现在走不掉。
“恩,好。”她答应道。
“地点在韦里申花园吧。”她补充道,“中午12点,我在那里等你。”
既然她要请客,主场位置最好由她来选,时间、地点由她来定,这样相对容易掌控一些,她要自己想办法获取主控权。
她慢慢地道,“不知道你——”
“我叫洛克。”高挑的男人说道,“你一个人从北街走会引起犯罪,懂吗?”
她一脸黑线,先不说年轻男人的话,而是——洛克!这个如此耳熟的名字如雷贯耳,让她惊异不已,那一头显眼的红发呢?怎么现在变黑色了!
怪不得,她没有认出来,洛克那绯红的标志性发色呢?怎么到了自己面前就完全变样了?
人物几乎完全走样了啊??她的大纲和剧本呢——貌似这位罪魁祸首是自己。
洛克是她笔下的配角人物,艾伦离家出走,后来到了船上的时候,认识了洛克,在他生命中最黑暗的时期,洛克出现,并一直陪伴在年少的艾伦的身边,不仅是朋友,而且是小弟兼打手。
苏晓琪突然感觉到了剧情诡异的强大,本来不会再出现在他们周边的人物,她却在一次意外事件中撞上了他。
在《诡》里面,他是一个很嚣张的红发青年,别人以为他是混混,所谓仗义每多屠狗辈,指的就是洛克这种人。本来应该和艾伦在结识的人,因为自己的介入,洛克摇身一变成了黑帮成员。
艾伦说过的蝴蝶效应和正序理论那一套什么的,真实上演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