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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算不算爱情?如果仅仅如张晨说的,他也许只是找一个性伴侣。
张晨又说:“你也赶紧找女朋友吧,不要眼光那么高,找一个先住在一起,遇到合适的再换呗,不能总是这么单着呀!”
我对张晨的观点持有反对态度,说:“这话不对,我如果不喜欢她,我们在一起,那多无聊啊。”
张晨笑了笑,说:“这你就错了,什么是无聊?你晚上一个人,寂寞了都没有发泄的地方,这才是无聊。随便有个女人陪着,比单着爽多了。”
我对他笑了笑,没有再说什么。曾经不止一个人问过我,想找恋爱对象?还是找结婚对象?这么问的人其实很操蛋。我的意识里,恋爱对象也就是结婚对象,从来没有区分过。
跟张晨恋爱观一致的人,并不在少数。这种男士在结婚前,一般都谈过多次恋爱。偏偏现在的女孩们却不在乎这些,甚至有些女孩宁可接受一个谈过多次恋爱的,也不愿接受一个“处男”。
——这说明什么呢?
足以证明社会的心理已经“病”了,她们觉得没有谈过恋爱的是“性无能”或“爱无能”,这是毫无根据的猜测。
我曾经见过一个女孩子,跟我见面聊了一次,就说不合适。当我问及原因,她的说因为我没有谈过“长恋爱”,所以觉得不合适。我越来越感觉到,现在的人心浮躁,很多都是自己想当然的给人下结论。
她们的意识中,下班后没什么正经事做,不谈恋爱就是不正常。她们还觉得人一辈子要谈几次恋爱,第一个是最爱的人,第二个是最爱你的人,第三个才是走到一起的人。这些话都是不负责任的,并且毫无根据。
我下班后,一直在不断的谋划新的创作,从没有觉得自己生活的无聊。我遇到了自己喜欢的女孩,肯定会去追求,遇到自己不喜欢的,肯定不会去浪费时间在对方身上。
上次看一个电视相亲节目,有位30岁的小伙子,很腼腆,性格也很好。当谈到自己一直没有谈过恋爱的时候,女嘉宾们问的问题尖酸刻薄,恨不得把人家吃了。
还有一个小伙子,谈了自己几次恋爱经历,后面的几次分手的原因,都是因为忘不掉初恋女友。既然忘不掉初恋女友,后面的几次恋爱根本就不该去谈,这是对后面的女友极不负责。如果我是他,要么我继续追初恋女友,要么我就单着,要么我就先把初恋女友放下,再去开始新的恋爱。
可悲的事情是,女嘉宾们被这小子讲的故事感动得流泪。还有人说,只有对前女友忘不了的人,才是重感情的。
呜呼,无法可想。女人麻木到了这种程度,我已经无法再解释什么。我只会说,作为男人,要么你别和人家恋爱,既然开始了“拍拖”,就要真心对人家。
有一位女人非问我谈过几次恋爱。我回忆了一下,在西安的时候,谈的几个月恋爱,等于没有恋爱。在和曾娜的姐弟恋,也持续了一段时间,那期间我在工作中总是出差,我们就没见过几次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