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想:考评制度变革 (第5/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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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般高职院校:凭高中毕业证、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并参考校本评价结果直接登记入学;
(2)普通本科院校:根据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并参考校本评价结果择优录取;
(3)重点本科院校和特殊本、专科(包括高职)院校:根据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高校加试成绩并参考校本评价结果择优录取。
(二)设想二
为促进学生选课,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并减轻学生学业和考试负担,也可以不搞统一的学业水平考试,而对现有高考制度作进一步改进:
(1)高考科目设置:所有可以测评的科目(引导学校开齐课程,开全科目,同时形成学校特色或优势课程,这将成为学生选择学校时的重要考量);
(2)学生报考科目:根据实际学习水平和人生规划选报6—8个科目(其中语、数、外必报,其他科目不受文理限制,学生只有学习之后才能了解自己究竟适合学习什么,哪些是自己的长项);
(3)高考认定科目:根据实际考试水平和人生规划选定5个科目(其中语、数、外必选)作为高考成绩(有时即使学生认为学得很好的科目和课程,在考试时也可能发挥失常,因此这样安排是人本化的考虑)。
无论哪一种设想,都有赖于国家在高考制度改革方面进一步出台大的政策,因为只要涉及高校招生,单靠一省或数省难以有所作为。《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已经明确了考试评价和高校招生制度进一步改革的方向,相信很快就会有新的制度和相关政策出台。
一孔之见,提出来仅供作批评的靶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