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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明确了是死后焚尸,那么,我们就要寻找到导致死者死亡的原因。”聂之轩对小白说。
小白点点头,按照解剖顺序,首先打开了死者的头皮。
头皮已经因为热作用脱水成很薄的一层,用手术刀切开时,发现头皮下似乎有一块和其他位置皮肤颜色不一样的区域。很快,小白锯开了死者的颅骨,发现了一大块已经丢失了水分的凝血块。
“这应该是颅骨的热血肿吧?”小白说。
聂之轩摇摇头,说:“热血肿不会伴有生活反应,头皮对应处不会有损伤。热血肿的范围很大,一般呈新月形,边缘锐利,经常是砖红色。血肿内也会有气泡。但是这块血肿,范围小,对应头皮有损伤,呈纺锤形,暗红色,血肿致密无气泡,与硬脑膜紧紧粘连。这是一块典型的外伤性硬脑膜外血肿。也就是说,基本可以肯定,死者夏晓曦是被人用钝器打击头部,导致颅脑损伤而死亡的。”
根据聂之轩的推断,案件很快侦破,原来是夏晓曦的男友,为了摆脱她的纠缠,趁夜色潜入夏晓曦家中,将其打死,然后搬来液化气瓶,焚烧了尸体和现场。
案情×剖析
烧死
烧死是指由于火焰、高温固体、强热辐射、电火花等热源所致的损伤而导致的死亡。它和之前讲过的中暑死同被归为高温死一类。在法医中,一般把死亡原因归为损伤、窒息、疾病及衰老、中毒、电击、高低温六大类,高温是其中很重要的一个分支。
烧伤和烧死与中暑死最明显的不同点为软组织的毁坏。
烧伤中,Ⅰ度烧伤只是皮肤红斑;Ⅱ度烧伤,会产生表皮细胞的坏死,小动脉和毛细血管扩张、通透性增高,大量血浆成分外渗,使表皮与真皮分离而形成水疱;Ⅲ度烧伤,是指组织坏死;Ⅳ度烧伤,是指组织炭化。
医院经常会用几度烧伤来形容烧伤的程度,用烧伤面积是体表面积的百分之多少来形容烧伤的范围。很多同学对这些数字并没有概念。我举个简单的例子,人的一个巴掌的面积,通常占人体表面积的1%。
烧伤达到一定的程度或者范围,就会导致机体死亡。但是火场中被烧死的人,并非都是因为火焰直接作用而死亡的。火场中的人,死亡原因是非常复杂的。
1. 窒息或中毒。在火场中,会产生大量的高温气体,这些气体使得受害者不能呼吸,迅速窒息死亡。另外,火场中可能会产生一氧化碳或其他有毒气体(化工产品燃烧后的产物),这些气体可能会导致机体内窒息,或者中毒。
2. 烧伤。受害者体表被广泛烧伤后,剧烈疼痛或失血、失液会导致神经源性休克或者创伤性休克,从而导致死亡。机体内红细胞被破坏后,会释放出大量的钾,机体也会因为高钾血症而心搏骤停,从而导致死亡。即便是当时被救,体表大面积受创者,还会因为并发症或者继发感染而危及生命。
3. 其他。在火场中,还会由于现场物品倒塌、高坠等引起机械性窒息死亡。或者因为过度惊吓导致原有疾病急性发作而猝死。
面对火场中的尸体,法医最先要解决的,就是死亡方式的问题。也就是说,要最先分辨死者是生前被烧死,还是死后被焚尸。
喜欢历史事件的同学都知道,早在三国时期,我们就掌握了分辨生前被烧死还是死后被焚尸的办法,就是著名的“张举烧猪”故事中提到的方法。
现代的法医也仍然沿用这种办法,会观察火场尸体的气管内侧,看有没有附着烟灰和炭末,有没有热呼吸道综合征(呼吸道存在烧伤改变,比如喉头水肿、黏膜充血、出血、坏死、水疱,产生白喉样假膜,容易剥离等),从而判断在起火时,死者还有没有呼吸。
除了观察呼吸道,为了稳妥起见,法医还会观察死者未烧毁的皮肤是否存在烧伤的生活反应,是否存在休克肺的表现,血液中碳氧血红蛋白的浓度高不高,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