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5章 抽丝剥茧(? (第2/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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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传得神乎其神的抢匪用毛巾捂住小姑娘口鼻把人迷晕然后抢钱占便宜之类的段子,乙醚这个词现在几乎人尽皆知了。实际上,乙醚确实是医用麻醉剂的一种,但是绝对不会那么快起效,在吸入大量乙醚气体的情况下,病人也要五分钟左右才会陷入昏迷。比如他也不会因为刚才稍稍闻了那么一下就昏过去。
和大部分的麻醉品一样,乙醚还有另外一个功效——可以让人high起来。
正当途径得到乙醚的方法不少,有拿得出手的关系和理由的话,医院或实验室一类的地方应该都能够搞到。但是这些地方搞到的乙醚,不会是用这样的瓶子装着。
这显然是马仔的手法。
跟毒贩子扯得上关系的人,这家酒店里,现成就有一个。《Blues》里陆寻为了他染上毒瘾,又为了他偷医院的东西,为了他身败名裂,闹成最后这般一无所有。
筱紧紧攥着那个瓶子,全身都止不住发抖。
所以,当时命案就发生在他所住房间的隔壁,现场还有争斗的迹象,他却睡得跟死猪一样一点什么也没有听到?因为月川对他用了乙醚?
……如果不是这样的话,要怎么解释那句“今晚还是早点睡比较好,我觉得可能要出事情”呢?
筱往旁边102的窗户看了一眼,因为距离比较远角度又不对,窗子玻璃的反光让他没办法看清房间里的情形。
命案现场的话,一定会有刑警看守着吧?
他小心翼翼地弓着腰从窗台下面蹭到102窗前,蹲在窗台下伸出手去,想试试看能不能把窗户拉开。这样拉了几次,窗户都纹丝不动。
再收回手来,筱心里的疑虑甚至更深。他还记得早上在102的门外所见的情景,当时月川就站在靠窗的位置,正在打电话。
为什么一定是靠窗的位置?
如果发现了倒在血泊里的人,第一反应是去查看他是活着还是死了,第二反应难道不是去屋外叫别人过来吗?然后出于不要破坏现场的考虑,应该避免过多地在房间里走动才对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