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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上流社会里的人儿,哪个不是精明到了指甲缝里的?这里最重的权势,其次才是那自古以来文人墨客趋之若鹜的名声。可这名声哪儿有这么好得的?还不是累累枯骨给堆上来的。
沈芫起了身,身上裹着浴袍,也没擦自己脑袋上的湿发,自顾下了楼到厨房壁橱上摸了一瓶红酒,两指尖缝里吊着一个高脚酒杯,就这么晃悠悠的慢慢走到正厅的餐桌上,当看到餐桌上留的一套西洋花茶瓷杯时,清远舒淡的远山眉皱了皱,在眉心拧开一个小小的皱褶。
这陆献领来的人当真好做派,临睡前还泡一壶冷花茶在这儿,是怕陆献回来没喝的渴着了么?
想归想,沈芫却没有去倾一杯尝尝。
笑话,陆公馆的家仆为自家少爷做的事儿,她沈芫还没有自降身份的地步。
玻璃的高脚酒杯碰到大理石面的桌面发出清脆的击声,沈芫用开酒器拔开木制瓶塞,一股馥郁的酒香冲上她的鼻尖,微微的漾开在这宽阔的正厅里,熏得还没喝一口的沈芫有些微醉。
沈芫缓缓倾了一小流,将酒柄夹在食指与中指之间,掌心拖住饱满圆润的敞口,随着皓腕微微的晃动,暗红色的酒液慢慢的流转在酒杯里,在明亮的水晶灯下更显诱人。
沈芫举起酒杯杯口抵住舌尖,一口浅尝,慢慢蕴满舌蕾上的敏感,酒精的刺激慢慢熏走沈芫燥热的神智。
果然,喝一口红酒是逼出燥热的最佳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