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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说:“郑金氏死于锐器砍击,郑庆华死于钝器打击,但是郑庆华身上也有锐器伤。为什么凶手把郑庆华砍倒后,换了并不顺手的砖头呢?为什么不用锐器直接砍击呢?只有一种可能,他的锐器出现了问题,卷刃了,或者刀刃和刀把儿脱离了。既然工具出现了问题,他就不方便再用锐器杀人,所以我们推断凶手是先杀女,再杀男。刃柄分离的可能性还是很大的,因为我们判断郑庆华并没有和凶手进行正面冲突,也就是说,没有搏斗,只有逃避。在追逐砍击的过程中,因为有大力的挥舞动作,菜刀的刃柄是很容易分离的。而且,我们在尸体上,也没有发现卷刃刀形成的砍痕。”
大家点头认可,赵局长拿起电话,走出门去。
我清了清嗓子,等赵局长重新返回会议室后,接着说:“既然在门口砍击了郑金氏,而且是连续砍击,几十刀啊,那么长时间,郑庆华在做什么呢?从郑庆华的衣着情况来看,郑庆华应该是正在洗脚的时候,穿了外衣、外裤。那么,难道他看到自己的妻子在被砍击的时候,还能从容地穿衣服吗?你们调查不是说两人感情极好吗?这种危难时候,郑庆华会坐视不管?”
“有道理啊!”赵局长恍然大悟,“我们确实没有考虑到这个问题。”
“不管凶手是为了什么杀人,”我说,“开始我们都先入为主地认为凶手敲门入室,进了门帘后杀人,现在怕是要推翻这个推断了。”
“那么,你是什么意见呢?”赵局长问。
我说:“开始我也是百思不得其解,但是我联想到了屋外的火堆、客厅的灯光,现在总算是想通了。”
我喝了口水,接着说:“根据我们发现的各种痕迹、情况,综合起来,只有如下一种可能,能解释现场的所有现象。凶手在七点半的时候,点燃了屋后的秸秆堆。点燃后,火堆应该有火光,有烟味,或者凶手也可以喊叫着火了。那么,两个老人会是什么反应?”
“起床灭火。”大宝说。
我说:“两个老人都是处于已经上床了的衣着状态,郑金氏披了件外衣,郑庆华正在洗脚,穿了外衣、外裤。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情况?”
大家都摇头。
我说:“女人可能是披了外衣出门确认着火的情况,而男人正在洗脚,因为火在屋外,也不至于十万火急,所以他有时间穿好外衣外裤,去灭火。那么,去灭火需要工具吧?灶台旁边有水桶,当然,水桶肯定不够,还需要扫帚之类的东西。大家忘了客厅里的工具吗?那里面的扫帚就有被移动的痕迹,而且有少量被烧灼的痕迹。”
“你是说郑庆华去客厅拿了扫帚灭火?”赵局长说。
我点头说:“两个老人感情很好,肯定会互相帮助。郑庆华拿着扫帚在屋后灭火,而郑金氏拎水灭火。郑金氏泼完水后,肯定要回到中心现场取水,那么这个时候,大门肯定是开着的。凶手就是这个时候进入了现场,在中心现场直接砍击郑金氏,郑金氏倒在小方桌上后,凶手连续砍击她的面部,导致她死亡。”
“对啊,”大宝说,“解释不了同时杀害,就应该用逐个击破来解释。”
“那一小堆秸秆烧不了多少时间,”我接着说,“郑庆华扑灭火焰后,肯定还在纳闷郑金氏为何没再拎一桶水出来。他回到家,把扫帚放到原处。这个时候,他可能听见了异响,所以,他连灯也没关,就来到了中心现场。凶手可能此时还在砍击郑金氏,也可能潜伏在中心现场,所以郑庆华进入中心现场后,凶手接着追砍郑庆华,直到郑庆华被砍倒在灶台附近,而此时郑庆华并没有死,凶手的刀刃可能脱离了刀柄,所以凶手抄起灶台旁边的一块砖头,打击郑庆华的头部,导致他死亡。然后,凶手把砖头扔进还有小半桶水的水桶里,离开现场。”
“漂亮!”赵局长叹道,“这个分析,就把之前我们的很多疑惑全部解释了,那么,通过现场重建,能不能框定一下侦查范围呢?”
“既然不选择敲门入室,而预谋了这种计策来骗开死者家门,肯定不会是很熟悉的熟人了。之前你们调查没有明显的矛盾,那么就应该是隐形矛盾。”我说,“这不太好调查,但是有个问题,如果死者屋后着火,连几百米外的村民都有所发现,他的邻居就一点儿都没有发觉吗?”
“有道理!”赵局长说,“郑家只有一家邻居,两家房子不远,按理说,他们应该知道着火的情节啊,可是邻居老两口双双否认隔壁着火。”
“否认的话,就很可疑了。”陈诗羽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