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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到自己曾经做过的事,闫红衣不由对已经死去的耶律才生出了几分愤怨,但即使她再是不甘,现在也没有了转圜的余地,只能走一步看一步,保住性命才好。
因为怀孕的缘故,闫红衣的身段儿比先前丰腴了几分,除了腹部高高隆起之外,胸前那两团也是圆鼓鼓的,隔着薄薄的一层衣裳都能看出几分。
大业的女子比起柔然人骨架要纤细些,没有经过风沙的磋磨,闫红衣的皮肉白皙弹润,连个汗毛孔都瞧不见,与拥有麦色皮肤的北方佳丽完全不同,整个人显得小巧玲珑,让马背上的汉子们一个个都看直了眼。
这样娇柔美丽的小女人,放在哪里都会引人瞩目,就算闫红衣肚子里怀着老首领的孙子,也不例外。
老首领膝下只有耶律才一个儿子,现在耶律才那小子都被石进给活刮了,一个绝了后的老东西,即使坐在首领的位置上,底下那些猛将也不会心服。
马背上长大的男人大多都是直来直往的性子,想要什么,就会二话不说给抢来。
闫红衣是个女人,在那些汉子眼里,与牛羊也没有什么差别,将这个美丽的女人当作自己的私产,是无上的荣耀!
有一个叫那顺的将领,在闫红衣羊水破了的那天晚上,用弯刀亲手割下了老首领的头颅,成了柔然部落新一任首领。
闫红衣母子两个,也成了那顺的所有物。
娇柔的美丽在草原上十分罕有,那顺虽然粗豪,却是个怜香惜玉的人,恨不得给闫红衣最好的生活,他不舍得美人伤心落泪,没有按照部落的规矩将孩子杀了,反而认作义子,养在身边。
过了几年,柔然部落被匈奴的铁蹄征服,那顺成为阿古泰手下的将军,闫红衣正好也熬死了那顺的正室,取而代之,成了新的将军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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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使自小生在边城,长在边城,金玲也从来没有离开过自己的家乡。
当她跟随着车队从边城中离开时,说不惶恐那肯定是假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