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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街的婚礼,很少去酒店,主家会提前请好厨师。厨师平常都是在酒楼工作,或是经营饭店当小老板,主家找的都是这些人,有过办红白喜事经验的厨师;也有那种专门接红白喜事的厨师,当然那得是手艺特别好,总有生意找上门来。由于这种筵席简单方便,节省了大笔的场地费和服务费,菜式的份量自然上去了,饭食就很丰盛。
这种老街酒席,多随性,多实在。当人手不够的时候,长辈们会把一起来的年轻人推出来,给主家帮忙,一直以来都是这样;既可以让年轻人相互交流,也可以让大家看看自家的孩子的能力,而且落得个好话头。
年轻人也愿意帮忙,好坏又不是不知道,而且真的也没什么好忙的,也就搬桌子搬椅子、铺台面放碗筷,遇到重一点的就十几个人一起抬,也热闹开心。
实际上,这次婚礼,男方家里情况不错,像那种请厨师然后在院子里摆桌子的酒席,多少会显得没面子。婚礼就选在酒店办。
在老街,婚礼地点也能显出男方对女方的态度,不过这种事嘛,无论态度怎样,渐渐都变成了在酒店办婚礼,像那种搭个台子的“野酒席”,婚礼上真没再见过。就算是男方的搞大了女方的肚子,两个年轻人互不满意,双方的家长也会摁着孩子的头,奉子成婚,找家饭店,把婚礼给热热闹闹地办了。
婚礼,余言逊把酒搬上饭店二楼,就找个地方坐了下来。场地和服务员都安排好了,没什么可忙的,就找个地方随便坐下来,等父亲过来。
桌上都是老街街坊,聊的都是些家常。余言逊最近才回家,很少有人认识他,所以在桌上只听,不作声。有位老人注意到了他,问道:“欸,小伙子,你叫什么呀?”
余言逊向老人点了点头,说道:“老爷爷你好,我叫余言逊。”
老人又问道:“我在街上没见过你呀。”
余言逊呵呵笑道:“噢,最近刚回来,我爸是余方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