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贝克尔曼把杨东带到一间写着DA(data analysis)的房间里,麻利地敲击着电脑,说:“我一直在找着董安安的信号,奇怪的是,她的手机信号曾经出现过两次,一次是在利比里亚,一次是在智利。”
杨东清醒了不少,“然后呢。”
“你知道,这个专业里,比较谦虚的说,我的技术比第二人的领先了大概20年,可我居然找不到一个小女孩在哪,我觉得很奇怪。”
“说重点,一口气说完。”
贝克尔曼摊开双手,“可是我毕竟比第二人还领先了大概20年,所以我就换了一个思路,我不再追查董安安的sim卡信号,而是追寻她的手机。”
“有结果了么?”
“你耐心听我说,这次结果不太一样了,同样是通讯过两次,一次是在刚果金,一次是在芬兰。这让我觉得有点奇怪,如果需要藏起来一个人,要么就藏起来不露痕迹,要么就用一个替身代替她,为什么要显示两次的通讯记录呢?”
杨东掏出了一把手枪,然后上了膛,对着贝克尔曼:“我的忍耐是极限的。”
贝克尔曼举手投降:“一直这样无效率工作,让我觉得有种被蒙住了眼睛的感觉。可是要蒙住一个人的眼睛,首先就要知道这个人的眼睛在哪里。所以我有了一个大胆的猜测,这个人很熟悉我们的工作方式,也了解我们在用什么样的技术对付什么样的人,但是他是个技术外行,所以他每次同董安安通讯,都会做出来一个假的的记录。想到这里,我偷跑了兰利的服务器,调取了所有那两个时间段在物理上存在的通讯,同我假想的结果进行了模拟,结果显示,头儿,我们有内奸,董安安在上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