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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代几乎完全继承了秦朝的全民户口登记制度,将全国的地主、自耕农、雇农、佣工、商人,全部编入国家户籍;这在历史上有个专用名词儿,叫做“编户齐民”。
户籍制度有两个最重要的功能:一是保障征税征役,二是实现社会控制。
历代王朝建政之后,首先必做的事情之一便是统计、登记全国人口;唐朝也不例外,据史书记载,唐朝最少进行了五次以上的人口普查。
当然,仅仅建立了人口普查制度和户籍登记制度,“牒文”仍然是一张废纸。
这个时候,就涉及到了户籍中的另一项工作“案比”,统治者要求各县在每一年的仲秋,都要进行“案比”。
案比全称是“案户比民”,是汉代的户口登记与核查的手段,其主要目的是更造户籍。
户籍登记的信息包括:户主姓名、性别、年龄、身份、籍贯、家庭成员的数量、性别及其与户主的关系、财产(包括奴婢数目)等等。
然后,县衙将各户户籍都汇总、造册之后,上报郡国,郡国再把各个县衙上报来的“户籍”都分类汇总好后上报给朝廷。
朝廷则设立“计相”与“户曹”,管辖全国户籍。
所谓计相,其主要职责是总管国家财政;从汉朝直至唐朝,都有计相的存在,但意思不尽相同。
户曹则是朝廷六曹中的一部分,主要负责掌管户籍、赋税征收、国家与各单位郡县的会计预算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