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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长前面有提到刘昂的口音问题,刘昂自认自己的回答,不会在此方面漏出破绽。他告知村长,自己在年纪很小的时候,就被掳掠去了北地,身边只有父母教说话,而周围的人全是说土语的蛮子,根本就没有母语的教学环境。现在自己说起话来,完全没有兴庆府的口音,那也是情有可原的事情。就像是前世的abc,父母虽说都是中国人,但自己说起汉语来也非常的蹩脚。
至于刘昂从幼年到现在的成长的背景,北地之说也是一个很好的由头。北地的文明程度比较低,如果询问北地的情况,多半不会涉及政治、经济、文化等内容,问得最多的还是地形地貌等特征。如果村长真的问道此类的问题,自己大可以根据前世去内蒙草原旅游的经验,给他好好吹嘘一番。如果自己答不出一些特殊的地理情况,可以以自己当时是奴隶,人生自由受限为由,推脱村长所有的提问。
但无论如何,编造都需要有它的合理性。
你比如说,你自己是个土生土长的中国人,甚至连你们村都没有出过,可非要说自己是地地道道的纽约客。当别人问起你,纽约市第一人民医院,布鲁克林区政府,以及华尔街街道办怎么走,那你岂不是要露馅了。
村长听罢刘昂对自己身世的交代,唏嘘不已,嘴上却平静的说道:“小哥你虽衣着破烂,但是皮肤依旧白皙,身上也没有被奴役时被抽打的鞭痕。能在风沙极大的北地,保持这样的容颜,此等养气之功,只怕已经登峰造极了吧。”
刘昂老脸一红,没想到会在这里出了问题。刘昂心里暗暗想着,自己的皮肤当然白皙了。上学那会,由于体育老师经常生病,所以一直待在教室里面上班主任的课。等到了上班的时候,又常年在室内使用电脑办公,一坐就是十来个小时。并且还经常加班,一天到晚连个太阳都见不到,就连个放风的机会都没有,皮肤怎会不呈现出病态的惨白呢。
而且刘昂身上的皮肤,根本没有那种十来年生活在北地高原,长期受到紫外线照射,所呈现出毛细血管冻伤的殷红。
不要说把刘昂和北地的蛮子放在一起比较,就算在个时代找到一个娇生惯养的富家少爷,他的皮肤也不一定有刘昂好。
每个人的皮肤肤质,最能反映一个人长期所在的生活环境,在这个问题上,无论是如何去努力编造,也是无法做出合理解释的。
村长继续说道:“从北地到武家村,需要走过延绵三百里的长峰林海。深山里面人迹罕至,危险重重,小哥不愧是能杀死野猪王的男人,竟能毫发无伤的走出长峰林海,真是令人敬佩啊。”
刘昂心里一紧,知道自己的谎言已被村长识破。当然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情,毕竟只要是谎言,就一定会有漏洞。如果刘昂再用另一个谎言,去弥补这个谎言,谎言被识破的速度肯定会更快,对于刘昂来说,此时闭上嘴巴是最好的选择。
再说村长老于世故,人生经验丰富,想要去骗他基本就不可能。唯一的理想的结果是,村长看在自己救了他孙子的面子上,对自己的身世不做过多的计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