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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蛋当了十年的小偷。
毛蛋生的又矮又小,来去自如,从小就跑得快,爬树爬墙的一把好手。长大后他就辍了学,干起偷东西的勾当来。
一路来,他只偷家畜,经常那家一只鸡,这家一只鸭的偷,半夜了,他偷摸摸溜进别人家,因为偷的是鸡鸭这种家畜,通常不进屋子,就是外面搞出点动静来,里面的人也顶多不耐烦地翻个身罢了,第二天他就会托人卖掉。因为一直跑路,他很少遇到过什么。有的时候被人家发现了,因为他离大门口近,撒腿就跑,比起屋里面骂骂咧咧边穿衣服边起床的人来说,是绝对来得及的。
就这么一路摸过来,他到了唐家寨。
到了这个村他开始偷狼。
狼皮贵,赚的油头多,两张狼皮就抵得上好几只鸡鸭赚的钱。
唐家寨几乎每隔几家就有养狼的,他搞了些高科技,几个麻醉剂,喷射的那种,这么些天,就没有不得手的时候。这天晚上,他已经摸了两家的狼了,此时他在夜色里贴着墙无声地走着碎步子,他把耳朵贴在唐乏初家里的门上,没有声音。
毛蛋咽了口唾沫,刚刚他摸的是两头小母狼,这家是只小公狼,而且毛色比那两头都要生的漂亮,还更瘦——这意味着更好得手。想到这里,他情不自禁摸了摸胸前,那里被一只小母狼刮伤了,当他以为那只小母狼已经倒地神志不清的时候,对方却留了手,临昏睡前最后凭着意志伤到了他。
他屏着呼吸,蹑手蹑脚进了院。
院子里只有三头睡着的猪,和一小块田地,里面种了些植物,大晚上的他有些看不清。他在院子里找了圈,硬是没找着狼。之前他踩点的时候就发现这家似乎与众不同,莫非是新买的狼崽舍不得拴院里?
要进屋去吗?毛蛋有些犹豫,他晓得这家的男主人是个强壮的汉子,他知道自己对付不过。不过手里头的这些麻醉剂可以让他赌一把,只是他不好把握这个胜算。
思来想去,胆小又时务的他还是决定放弃,麻醉剂是针对狼用的,用在人身上他怕出事儿。然而当他往回走的时候,他又改变了主意,他把目光投向了睡在猪圈边上的小猪崽。
弄不到狼,偷只猪也好。
于是他干起了老本行,猫着腰朝猪圈走去。
三、二、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