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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我轻轻跃起,一切都归于静谧。空气清凉如水,我就好像沉浸在一坛浓郁的酒水中,全身每一寸肌肤都深深陶醉,不愿醒来。
在我举剑的时候,红妆似血流银。我根本不知道,原来在我身后,房屋、草木、甚至湖水、甚至山中碎石,一切东西都已随我拔地而起,逆天而行。那个时候,我已经忘记了一切,只想挥剑,拼命挥剑……”
说到这里的时候,凌征注意到,这名一向以剑术与开朗著称的青年,他那双清澈的眼神中,闪过一丝不可掩饰的哀伤。就像清晨的林间弥漫起一层水雾。
郑阁继续说道:“惊雷炸响,山林震荡。我重新醒来的时候,方圆一里再无生机。我恢复了听力,却不再有鸟鸣;我晃动着双眼,却再也看不到原先那片竹林。——已经没有竹林。
不远处,跳跳一双金瞳如火,我从未见过跳跳这般模样。它的胸口有一道一尺长的剑伤,深可露骨,那身棕色柔顺的毛发此时已经变得黑红。跳跳龇着利齿,一双怒瞳仿佛要将我吞噬。
我缓缓侧过脑袋,看见了师父手中的红妆,——红妆饮血。我知道,方才是我砍中了跳跳。第一次……我真正伤到了它。”
郑阁冷笑一声,是在嘲讽他自己,仰头灌酒,接着说:“毕竟朝夕相处了那么久,我们早就能够读懂对方的表情。从对上跳跳的眼神时,我就知道,曾经那只会和我一起玩捉迷藏的小猴子,一定不会再原谅我了。
师父说跳跳有着常人十岁的智力,可如果你深深地伤了一个十岁孩子的心,他是会记恨你一辈子的。
只是一瞬间,我仰头栽倒在地上,好像全身的力气都被抽干。我突然觉得自己身上一点重量都没有,甚至不知道我的手脚还在不在。
就在那个瞬间,我已经和童年挥手作别,丢弃了过去的一切。那个时候,我心里只想着一件事:‘若不是师父及时赶到,我真的会死的……会被跳跳杀死。’”
短暂的春天仿佛一夜逝去。昨日还在夕阳下盛开的花朵,今晨便已零落成泥,化归于尘土。清晨时分,太阳升起,枯萎的花茎粉脆如蝉翼,静悄悄贴在地上,层层随风漂浮。
冰冷的阳光下,表面钉着一圈铁皮的车轮缓缓向前滚动,继续碾过荒野。
凌征没有说话,也没有再次看向身边的青年。
一百年,或者只是一瞬间的沉默以后,凌征终于再次等到了郑阁的声音,像是从千里外传来,像是飘荡了十年的忏悔……
“其实我并不真的想伤它的,红妆明明是一把连菜都切不了的钝剑……从那以后,我就知道自己再也不能踏入南门镇半步了。——虽然那里是由两位师父创建、并且生活过许多年的地方。但是自从师父们走后,南门镇真正的主人就已经是跳跳了。而我,已经成为一个不受主人欢迎的人……”
那一年,郑阁二十二岁,凌征十四岁。
二十年后,当十六岁的凌征再一次离开御神道,专程前往南门镇拜访那只有着一双金瞳的猴子时。双方照面,他不过是才提了一句郑阁的名字,便被后者以雷霆之力打出南门,让身具一身金骨的凌征硬是在床上躺了半个月。
此后又过一甲子,当郑阁以一种决绝的方式离开人世以后。三十五岁的凌征带着佩剑红妆,再次来到南门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