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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生,其实这都不重要了……”
“不重要了?”
“抓到凶手又能怎样呢,简生,简生他……都已经不可能在活过来了……”
我说着,喉头一梗塞,哭了出来。
汤都郡见状,伸出双臂,想给我一个拥抱,但随即又怕有些不妥,伸出的手臂在空中顿了下,才继续拥过来,带着些许尴尬和生硬,将我拥到怀里,并在我的后背轻轻的拍了拍。
第二天,我疲倦的醒来。头碰触到的枕头上感觉阴凉的,我这才想起昨夜也是在哭泣中哭累了才睡去。
睡意渐渐褪去,记忆变得清晰。我慢慢想起昨天的事情。意识到简生已经死去,心里又是一阵悲伤。
昨天,汤都郡送我回来的时候。曾聊到过一些案情,不过出于对于我感受的考虑,其实汤都郡是不太想说的,一直在避免聊到这些。但我非常执意的想要知道,汤都郡也就只好如实道来。
简生的房间里有打斗的痕迹,头部有很多伤口,这估计便是死因,不过还不能确定,要等尸检下来。暂时没有有关嫌疑人的头绪,因为这栋建筑的南侧是跟另一栋弃楼紧挨着的,两栋楼之间仅有两米左右宽的空隙,而简生房间的窗户当时又打开着,几乎所有人都有能力进出这间房子。唯一值得注意的就是,死者、也就是简生死前,留下了死亡讯息。这可就少见了,当过一辈子的警察也很少会看到现实生活中的死亡讯息,毕竟百分之七十的凶杀案都是冲动杀人,往往发生的很突然,措不及防。
警察们见到这个都表现的很兴奋——死者留下的是血字。
不过警察们也没兴奋多久,因为死者仅用血在身旁半米左右的地方写了一个字,男。
只有一个男字,这就太没意思了。难道死者想告诉我们凶手是男的?可这世界上除了男就是女,只这一个字真的没什么帮助。
有人提出,有没有可能凶手是女人,所以留下这么一个字来给帮自己转移注意。立刻就有人反驳,那完全是画蛇添足。警察可不会因为这个一个字就不去怀疑女性,凶手要真是这样想,真的是为了减少自己被怀疑而这么干,那凶手一定蠢的可以。
头一阵痛,打断了我的回忆。心脏跳的也有些快,我有些踉跄的走到洗手间,哇的一声呕在马桶里。
浑浑噩噩的过了两天,第三天晚上我一个人在大街上游荡。
黄色的路灯,川流不止的车辆,城市依旧喧嚣忙碌着,似乎完全不把我的遭遇放在心上。孤独感,悲痛感,充斥着我的身心。华丽的霓虹灯,激情的音乐,全都无法进入我的耳眼中,意识变得模糊,五感都变得粘稠不堪。
忽然我发现身边的景色有些熟悉,定神一看,我竟正站在雀洗公寓旁的街道上。抬头看去,简生的公寓楼就矗立在我眼前。简生家的灯也在黑暗中闪耀着——我心头一热,但随之镇定下来。
我还是明白,现在在那房间里的不会是简生。我在那里站了片刻,恍惚中发现已经站在了楼道的台阶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