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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浪汉犹豫了片刻,点头道“对,白山出去溜达,晚上回来的时候就看见了这套衣服。看起来还挺新的……俺就……”
汤都郡没跟他计较的摇摇头。
除此之外,流浪汉什么也不知道了,再问了几个问题也只是摇头。看来只是单纯的捡到了衣服而已。
“脱下来?”
“啊?”
“把衣服脱下来,这都是重要的证物。”
流浪汉露出一副还说没有恶意表情,用哀怨的眼神看着汤都郡。不情愿的,缓慢的褪下衣服。
汤都郡眼看着流浪汉脱下衣服,露出里面穿了多年,磨得如报纸一般粗糙的衣服,在心里叹口气。
“鞋。”
流浪汉脱了衣服想走,汤都郡把他叫住。
流浪汉嘟嘟囔囔的甩掉了脚上的鞋,光脚站在道上。汤都郡虽然没听清,但不用想,嘴里说的肯定不是什么好话,其实这些人社会下层的人,意料之外的会说很多平常人听都没听过的脏话,而且非常难听。
汤都郡把衣服折叠起来,夹在腋下。另一只手去拿那双鞋。
回头刚想走,踌躇了片刻,又转回来。汤都郡把衣鞋放在地上,脱下上衣茄克衫。从钱包里掏出两百块,放进了上衣兜里,扬手把茄克丢向流浪汉,落在流浪汉没接,看了汤都郡几秒还是从地上捡了起来穿在身上。汤都郡最后瞧了他两眼,没再犹豫,转身走了。
十几分钟后,汤都郡又回到了雀洗公寓。
多次搜查现场是对于查案是很重要的,毕竟很多细小的痕迹不是一次两次搜查就能发现的。事实上,多次搜查现场也可以说是善于破案的警察具有的特点。侦探作为一个伪警察职业,一个警察职业的亚种,自然也是一样。
汤都郡把衣服放在门口,在屋子中徘徊着。大脑像发动的引擎一样,快速的转动起来,不断挖掘记忆的同时,试图重现案发前的场景。
——当时徐乔就在沙发的右端。张爱华始终守在遗体旁。客厅很混乱,没法判断谁进出过厨房。只有两三个一直跟张爱华在一起的人可以排除。
转动镜头,然后是客厅另一角的何常瑾。一直都对丧礼不感兴趣的样子。直到最后似乎都没移动过。果然这起案子跟他没有关系么?
对了,房门前好像站过谁?是谁来着?啊,一个同样不合群的人。第二起杀人的死者,马国斌。
同样站在那自娱自乐,不和别人交流,为何马国斌会被杀?他和何常瑾的区别在哪里……?他跟何常瑾到底有什么关系……?
——不行,想不通,还少那么一块拼图。
汤都郡缓慢的推开客厅通向厨房的房门,好像这扇门极为沉重似得。
接下来是第二次的案发现场。
这里有最奇怪的问题——
非常奇怪——
杨文轩、蔡永蝶、石永鹏。三个人分别在餐厅和厨房中,全都在洗手间十米的范围内。为何有人被杀,三人却全然不知呢?
一定有什么我没想到的原因。